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横泾街道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调查
沈启敏吴中区横泾街道上林村在积极探索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实践中,以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为突破口,遵循“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探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一年多来的运作,有效地引导本村农民把分散土地集中起来,改变小规模、传统型的生产经营方式,推进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建设,对于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巩固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作用。
基本做法
上林村紧靠苏州南郊东太湖之滨,面积6.8平方公里,现有1051户、4025人,劳动力2700人,其中90%以上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共有耕地2600余亩,人均耕地0.65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来,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而务农人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妇女为主,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加上农田基础设施老化,土地资源优势难以彰显,本来就是弱质产业的农业更为脆弱。上林村领导班子成员认识到,要改变目前农业生产状况,必须引导农民把承包土地流转出来,实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出路和发展问题。
借鉴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上林村按照“承包土地入股,社员自主经营,收益按股分配”的方式,遵循“民有、民管、民受益”原则,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既确保农民的土地收益,又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大体上经历3个过程:
第一,确定项目。如果没有较好的项目,即使农民把承包土地流转出来,也难以达到土地规模经营的预期效应。通过大量的考察论证,认为上林村临近东太湖,有充足的水域资源,适宜种植水生蔬菜,市场前景看好,产品附加值较好。经多方牵线联系,于2006年初引进有种植茭白、莲藕等“水八仙”丰富经验的能人张林元,开辟水生蔬菜种植基地。
第二,流转土地。种植水生蔬菜项目确定以后,就要把农民承包土地流转出来,实行作物科学布局,连片种植,规模经营。如果仍按委托经营,反租倒包等流转办法,难以避免截留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发包暗箱操作,管理不民主等弊端发生。经过宣传发动,本着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确定在交通较方便、农田基本设施较完备的上泽东北村,试行土地流转集中起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股份合作经营,规模化种植水生蔬菜。对其中7户不愿流转、土地入股的农户,通过土地互换,从而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水生蔬菜的连片种植。
第三,正式组建。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必须规范操作程序。首先设立筹备小组。由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代表组成,进行宣传发动,自愿签订土地入股协议,起草土地股份合社章程,推荐社员代表等工作,使筹建工作紧张而有序进行。其次土地入股确权。117户农户自愿入股土地229.7亩,加上村集体“机动田”10.3亩,共计240亩,在区委农办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以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经测算后核定为每亩5000元,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注册资本120万元,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确定法人地位,实行合法经营。再次召开成立大会。每5户入股农户推荐一名社员代表,共推选产生24名社员代表,然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宣告正式成立,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土地股份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
初见成效
上林村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有效地促进了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显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经济社会效益。
一是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从成立之初的3个村民小组、117户,入股土地240亩,发展到目前的18个村民小组、669户,入股土地1824亩。合作社聘请扬州大学农学院和苏州蔬菜研究所的专家为技术顾问,加强水生蔬菜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新品开发,从原来240亩入股土地上种植茭白、水芹、莲藕、芡实、荸荠,发展到1200亩,真正形成“水八仙”蔬菜产业基地。还引进蛋鸡养殖,太湖鹅保种、富硒大米和生物链基地等4个农业项目,并初步达成花卉种植、生态养殖基地2个项目意向。预计今年底,全村所有农户承包的2600亩耕地将全部入股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经营,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逐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新格局。
二是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2006年农副产品销售额120余万元,平均每亩5000元,比土地未入股前亩均收入250元增长20倍。这样每亩土地保底分红600元后,合作社还有积累10万元。今年引进种植“富硒大米”品种200亩,亩产“富硒大米”700斤左右,目前市场销售价格每公斤15元,亩收入可超5000元。目前正在洽谈引进种植玫瑰花项目,加工成“玫瑰花精”后经济效益更为可观。
三是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以往农民种粮收益极微,甚至亏本。而土地入股入社后,今年预计股金分红为660元,比上年增长10%,股民在社内长期打工,一般每人年收入5000~6000元,这又是一笔相对稳定的收入。许多原先对土地股份合作社怀疑观望的农户,现在纷纷提出申请,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
四是改善了新农村建设环境。过去农民各家各户种田,耕地横七竖八,高低不平,作物杂乱,还有抛荒,杂草丛生。现在农户把承包土地入社后,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生产经营,并投入近百万元重新配建道路、水渠、大棚等基础设施,田块整齐,作物成片,村容整洁。不少领导和专家调查考察后深有感触地说,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开了好头,夯实了基础。
几点启示
一是坚持让利于民宗旨。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组建成立和日常运作,始终坚持让利于民的宗旨,正确处理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目前,不少地方都设想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但是农民承包的土地流转不起来,宁可捧着“金饭碗”守穷,甚至有些农户还把流转出的土地“倒流”回去,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集体或干部要占有农民的土地收益或不想失去既得利益,而农民的土地收益和增值得不到保障,从而严重阻碍土地有序流转。上林村领导班子认真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严格遵守《章程》规定,村集体只有承担服务的职能,为合作社搞好各项服务,不赚一分钱,农民入股所获的收益全部分配给农户,农民满意,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坚持民主办社方针。上林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时,村领导干部没有大包大揽,而是尊重民意,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农民自愿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加。当时,有7户涉及10多亩耕地不愿入股,他们不强制流转,而以合作社的实践教育推动他们。又如在推选社员代表、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时,不定调子,不划框框,并明确村领导干部不列入董事会人选,都由社员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本村33岁的农民胡雪元被选举为董事长,而村主要领导作为集体股员经选举为监事。合作社成立后,村领导从不进行干预,社务公开、透明,社员权利得到保障,促进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是相关部门鼎力扶持。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农村合作改革中面临的新课题,如何确定性质,如何规范操作,如何探索创新,单单靠一个行政村去“摸着石头过河”是相当艰难的,必须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首创土地流转新机制时,吴中区委农办进行重点研究,理清改革思路,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对组建的全过程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解决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区工商管理部门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作为注册资本验资注册,使之成为全国首家取得法人资格、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必需的农具仓库、场地、农产品加工保鲜等临时农业用地和办公设施用地予以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对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农副产品及初加工品给予税收优惠。农林、水产等部门积极搞好生产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由于各相关部门的关心扶持,为创办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推进了合作社巩固完善和健康发展。
上林村土地股分合作社一年多来的运作,开局良好,朝着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方向健康发展,收到了富民强村的明显成效。设想下一步发展思路:一是做好增股扩面工作。到2008年底,将全村农户及其承包土地引导入社,预计土地面积达4000亩,其中农户承包土地2600亩,集体机动田400亩,可平整开发的零星荒废地1000亩。二是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做强做优“水八仙”品牌,成为苏州市水生蔬菜专业生产基地;加强农业招商力度,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拓展农业发展领域,充分利用原生态资源优势,向生态、林闲、观光农业方向发展。三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机制。
(作者单位:吴中区农村经济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