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黄关从
在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论坛上的致辞
(2007年11月29日)
今天我很高兴来参加“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论坛”。“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不仅写入了今年上海市的《政府工作报告》,而且,党的十七大全面总结和提炼了党和国家近年来有关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在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这次论坛把主题定为“发展·改革·维权”,是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值得好好探讨。请允许我代表上海市政协,向出席会议的各位来宾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向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论坛的召开表示最热烈的祝贺!
集体经济发展论坛已连续三年召开,今天也是我连续第三次被邀请参加。每次参加,每次都感受到你们的论坛有新意、有发展、有变化。今年的论坛,意义更加深刻。我认为,意义至少有三点:
一、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对于坚持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能不能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又牵涉到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的问题。所以,集体经济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发展是第一要务。能不能积极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这关系到能不能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这也正是你们论坛“发展”的主题。
二、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要求。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改革,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要不断完善集体经济创新体制,突破原有体制的束缚,建立以“两个联合”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过去,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传统集体经济,由于产权不清,政企不分,长期受到“二国营”模式和管理体制的束缚。这是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大量集体企业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要使集体经济有新的发展,产生新的活力,就要通过“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去“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这也正是你们论坛“改革”的主题。
三、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还通过了一个重要法律《物权法》,从国家大法的层面,首次对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作出“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明确规定,从而使城镇集体经济的权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法律保障。集体企业应以此为契机,依法寻找维护和确保集体经济及其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过去,确实出现过把集体资产视作国有资产挪用、侵占、平调的现象。《物权法》的颁布,这次十七大的召开,都强调了要“坚持平等保护物权”。我们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十七大和《物权法》的精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各个方面了解集体经济的发展历史及其作用,使全社会都认识到《物权法》所赋予集体经济的各项物权和管理权限不受侵犯,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要加强对集体经济问题的研究分析,明确各项保护政策和实施办法,依照《物权法》的规定,从政策导向上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维护集体经济权益的责任,依法制止和处理任何损害集体资产的不良行为;要切实加强服务措施,指导和协调集体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帮助集体企业规范运作,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力求使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集体企业处于市场竞争中的平等地位。总之,我们一定要维护集体经济权益。维“集体经济”之权,就是维“公有制主体”之权。这牵涉到能不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时,这也正是你们今天论坛“维权”的主题。
同志们,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个联合”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在上海越来越受到重视,取得了许多的成功,获得了较大的成绩,成了上海实现“四个率先”目标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今后要与时俱进,继续努力,乘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东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维护“公有制主体”的高度,正视新问题,迎接新挑战,把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推向一个新台阶,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贡献力量!
最后,预祝上海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论坛,在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和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员会的共同主办下,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