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魏礼群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
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这一科学和精辟的论述,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既要求大大发展生产力,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物质基础,又要求不断完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使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每一步都把经济发展的目标同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进步的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作出统一部署。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生产和生命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部署,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
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抓住机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离开发展,一切无从谈起。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要求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兼顾和协调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抓住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影响社会和谐安定问题的关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同时又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是要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样,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万众一心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十六大以来,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面临不少问题,突出的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同时,人民群众在新的发展阶段,期待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活环境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快速增长,也更加需要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要完成这样的历史任务,就必须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很难实现建成全面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形势严峻是我国今后较长时期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必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第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以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第二,以创业带动就业。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创业不仅是创业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带动更多的人就业。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运用财税、金融政策,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创业主体,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推动创业型社会建设,扩大就业容量。第三,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创新。要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要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就业。第四,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要依法规范企业行为,认真实施工时、休息休假、最低工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标准,继续完善和落实对农民工的政策。国家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平等就业、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政策,都应认真加以落实。要加强劳动执法监督,特别要解决好非法用工、超时加班、劳动条件差等问题。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第一,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这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分配制度,目的在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在这里,合理兼顾效率和公平,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往往关注初次分配解决效率问题,再分配解决公平问题,实际上目前许多分配不公问题产生于初次分配领域。十七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内涵的丰富和完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这既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不断增加社会财富,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二,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这“两个比重”,是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调整。一个时期以来,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占比重持续提高,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这是多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投资率持续偏高,消费增长缓慢、消费率偏低的重要原因。提高这“两个比重”,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第三,加大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总的原则是,“提低、扩中、调高、打非”。“提低”,就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要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机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较多地增加。“扩中”,就是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调高”,就是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要正确运用税收手段,使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税收等形式由国家集中用于再分配。“打非”,就是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严格执法,对偷税漏税、侵吞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收入依法取缔和惩处。还要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引入竞争机制,消除垄断性利润;同时规范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合理分配利润。总之,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逐步共同致富。
(三)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历来被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形势下,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化,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三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市要继续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在农村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此外,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殊功能,应当支持加快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搞好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要加强基金监管,杜绝非法侵占、挪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这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也有利于促进劳动人口在全国范围的流动就业。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应当把解决住房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加快建立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特别要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
(四)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多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仍然差距较大。要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总的原则和要求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目标,要围绕这个框架和目标,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
三、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的几个重要关系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因此,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四个重要关系。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四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增加投入和深化改革的关系。
(作者系国务院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