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发展城镇集体经济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副主任 |
范大政 |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会长 |
新中国成立60年,弹指一挥间。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谱写出举世瞩目的篇章。我国的城镇集体经济伴随着新中国建立和发展,走过了近60年坎坷发展的道路。从上世纪50年代初期蓬勃发展的手工业合作化运动,到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二国营”,尤其是改革开放中涌现的多种形式新型集体经济,都是几代集体人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苦苦探索。对比改革开放前后30年城镇集体经济发生的变化,“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的出现,是在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实践中,冲破了“一大二公”的公有制理论框架,融入市场经济股份制元素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城镇集体、合作经济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巩固,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经济形态大约10%为现代性工业,其中国营经济仅占一半,90%为分散落后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要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大力发展城镇集体、合作经济成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的报告为新中国集体、合作经济的创建和发展,规定了一整套基本方针、重大政策和基本理论。报告强调指出:“占国民经济总量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并指出“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刘少奇同志曾明确指出:“把90%的小生产者组织起来,加上国营经济,则95%为社会主义及半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就很大。”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其中第29条规定“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给以优待”。1950年10月,在刘少奇同志亲自主持指导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1954年9月,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宪法第7条规定:“合作社经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或者是劳动群众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党和国家对集体、合作经济的这些重要论述,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为了把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在城镇组织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及实行公私合营,在农村组织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上海城镇集体、合作经济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从1950年起,由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配合市总工会组织的失业工人生产自救,试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生产合作联社相继建立,并按行业成片进行组织发展工作,先后成立手工针织、棉织、木壳和玉雕等13个行业的合作社。至1956年底,全市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628家,社(组)员11.62万人,完成产值3.44亿元。合作化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手工业总产值比改造前的1949年增长28.13倍;利税总额增长24倍多;劳动生产率1957年比1952年增长55.83%。当时的上海市铁床生产合作社,被誉为全国“四大名社”之一,成为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的旗帜。
邓小平同志充分肯定并高度赞扬了社会主义改造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指出:“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改造”。“一五”期间,全国集体工业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3.76%,到1957年集体工业总量137.6亿元,占全国工业的19.55%。合作化运动发展过程中,还有相当数量具有一定规模和机械化水平的集体企业转为国营企业,壮大了国营经济的力量,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合作化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形成和巩固奠定了基础,尤其在轻工行业,到2003年集体经济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集体企业约有1万户,实现销售收入3700亿元,加上10万多户小型集体企业,年销售收入则更大。事实证明,城镇集体、合作经济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确立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改革开放中多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经济,融入市场经济元素,为公有制实现形式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城镇集体、合作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左”的思想影响下,走过一段弯路。当时把集体企业划归各级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混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界限,“政企不分”、“政社不分”,采用管理国有企业的办法管理集体企业,使集体企业蜕变为“二国营”。在改革开放中,为恢复集体经济的特征,集体企业先后进行了放权让利、自负盈亏、承包经营等改革,但“二国营”的模式未能根本改变。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涌现出来的。
在党和国家的支持、帮助下,城镇集体经济突破“一大二公”的桎梏,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深化集体企业改革。以“两个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改变了“二国营”模式,融入市场经济元素,企业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组织形式和体量结构等都出现了很大变化。
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中企业产权制度的变化和创新,主要表现在:
一是产权结构开放化。企业投资主体由单一集体资本出资转变为国有、集体、个人、外资等资本多元融合产权主体,形成职工控股、有限开放的企业制度。
二是产权关系明晰化。企业有职工个人股、集体股,还吸纳为企业提供服务、资金等关联者入股,股权结构以劳动者出资为主,职工出资形式有劳动、资本等多种生产要素。
三是利益机制共享化。企业资源配置和分配形式的框架中,形成劳动与资本要素共享的利益机制。职工劳动有工资收入,作为投资者有股金分红,股权设置拉开了技能高低、贡献大小的差距。集体股还为职工提供福利和养老保障的补充。
四是治理结构复合化。企业形成集体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分离的多元混合企业的治理结构,有“一人一票”、“一股一票”,并与附加表决权相结合的多种决策方式。
五是组织形式多样化。企业采用适合自身发展的多种组织形式,有集体资本或职工持股控股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包括企业集团),有职工出资为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和社区合作社,有集体资本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或独资公司,还有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私人资本等设立的混合所有制联营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集体、合作经济涌现出一些成功典型,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集体经济的骨干力量。如著名的海尔集团前身也是20世纪50年代组织起来的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现已发展成为全球营业额超过1000亿元的跨国集团公司。在上海,有新工联、新徐汇集团等一批市、区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员工持股,积极办劳动者自己企业的先行者;有宝钢、电力、石化、铁路、烟草等大型国有企业扶办集体企业,为主体发展、安置就业、保障稳定和地方财政作出积极的贡献;有静安、长宁、金山等区企业集团和联社,运作集体资产,创建工业园区,注重品牌建设,协调其他所有制共同发展,创造了新的经验;有上海篷垫厂从卢湾区一个拉板车的街道运输小厂转型为拥有6亿资产的国内汽车行业配套服务的知名企业,并与美国、日本、国资企业等合资设立了3个企业;有南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办的彤瑶果蔬专业合作社,成为全国第一家与家乐福等建立“农超对接”的成功典型,等等。
多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告诉我们,城镇集体经济的体量已经不再是局限于集体企业,集体经济体量越来越大,集体资本融入市场资源配置渠道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增强了公有制经济控制力和贡献率。根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反映,融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港澳台等6类企业的集体资本共有1154.3亿元,占全国集体资本总量的40.52%。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13.6万亿元,国有约6万亿元,集体约3万亿元,其他4万多亿元,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之和约占总数66%。所以,城镇集体经济的制度创新不仅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提供了新的经验,而且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离不开多种形式集体经济。
三、城镇集体、合作经济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成为上海新型产业兴起和文化产业传承发展的重要力量
60年来,上海集体企业在生产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工业品,繁荣社会主义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还致力于发展新型产业,积极为大工业生产配套。
新中国成立初期,家庭手工业在上海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浸润着浓厚传统文化的家庭手工业,占用资金较少,就业方式灵活,也不需要多大的场地、设备,而生产的产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连,成为上海集体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最近,家庭手工业发展又受到市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关注。
上世纪50年代末,上海集体企业突破原有的胶木、塑料小商品,拓展工程塑料生产。至60年代,又逐步向中高档日用品、工业配件和代用材料转变,先后开发出人造革、泡沫塑料和吹塑薄膜等新型塑料制品,既缓解了市场供需矛盾,又替代了橡胶、皮革、木材和棉花等天然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改革开放后,上海的塑料行业得到迅猛发展,1985年,年产量近22万吨,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70年代末,上海各行各业利用集体资金兴建了一批规模较大的家电生产企业。1980~1990年,仅二轻行业用于家电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资金就达到2.34亿元。市场热销的“双鹿”、“上菱”电冰箱,“水仙”洗衣机,“红心”电熨斗等一大批新型家电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地呈现在广大消费者面前。
五千年的悠久历史,给中华儿女留下了大批极其珍贵的瑰宝。其中尤以手工业产品丰富多彩,技艺精湛,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积淀了深厚底蕴。上海的工艺美术联社通过创办工艺美术学校、工业中学和师傅带学徒等3条途径,培养专业人才3000多人,支撑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上海工艺美术发展的重任。驰名海内外老凤祥集团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张心一就是从工业中学培养出来的。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培育起来的绒绣厂的绒绣作品《毛主席和各族人民在一起》、《毛主席会见尼克松》在国内外影响很大,有的被美国博物馆收藏。
改革开放以来,在文化产业发展中上海的集体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和创业精神。全市涌现出一批闻名全国乃至世界的企业。创建于1958年的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原是一家集体所有制小企业, 以“敦煌”品牌在中国民族乐器界久负盛誉,销售收入约占全国同行业总值的三分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10年来走出上海,合作设立了3个控股子公司,年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增加3倍和10倍。在北京奥运会上,民乐一厂代表上海参加北京“中国故事”、“祥云小屋”展,向世人展示了中国民族乐器的悠久文化和民族音乐的无限魅力。由上海工艺美术工厂制作的大型灯彩,既满足上海元宵节灯会,又为上海黄浦旅游节提供多种产品,反映了上海特色。
四、城镇集体、合作经济的制度优势,成为解决劳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集体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投资少,见效快,容纳劳动力多。同样规模的固定资产,集体工业企业容纳的劳动力为重工业企业的8倍多,为整个轻纺工业平均数的3倍多。它是解决社会劳动就业的重要渠道。在新中国成立时,“大跃进”年代,改革开放初的几次就业压力较大的时期,集体、合作经济充分发挥“手拉手,一起干”的合作精神,为创造就业岗位,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958年,上海市区共有40余万家庭妇女组成各种生产服务组织,到1959年底,全市有85.6万人,约占里弄能从事劳动人口的70%的居民参加了各项社会劳动和生产组织。
1978年,我国城镇失业率为5.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失业率最高的一年。知青中有350万人要返城就业。安排劳动就业成为当时突出的社会、政治问题。在党和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各行各业兴办了大量各种类型自负盈亏的合作社和合作小组,国营企业扶办集体企业,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城镇劳动就业的一个重要领域。据统计,当年上海集体经济组织吸纳了21.35万人,被邓小平同志高度评价为:“这是用经济政策来解决政治问题”。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而发展集体经济则是劳动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首先,在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中,职工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是企业真正的主人。企业最大的优势,是职工同企业资产直接结合,能够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
其次,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共同所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的确立,取消了任何人凭借占有生产资料去统治掠夺劳动者的特权,在经济上为劳动者创造了平等条件。在企业里劳动者为自己去劳动;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归劳动者共同享有,以按劳分配为主,可以防止两极分化,能够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劳动群众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再次,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投资少,见效快,群众易于创办。发展集体经济可以把民间经济力量调动起来,广开生产门路,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劳动群众共同富裕。
中国十大名村——上海九星村坚持集体经济,依靠自己的力量创建市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成为全国市场第一村。该村从2005年起进行了集体资产改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村集体资产的积累不断跃升,从2005年的5.73亿元上升到2008年超过11亿元;二是2000多名村民变成了股民,每年除了享受按劳分配的工资外,还可以享受投资入股的分红收益,走出了一条强村富民的成功道路。又如上海妇联退休干部王翠玉创办女子实验函授进修学院,近10年来为1万多名下岗女工、失地妇女、外来媳妇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还在社会各方面,引导学员,自愿结合,在城镇、农村建立了10多个姐妹手工编织合作社,开展了手工编织家庭加工业。不仅为弱势女性安排就业开辟了新路,而且为她们通过参与经济活动,找回了自立、自信、自强和自尊,为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国内外经验事实告诉我们,无论过去和现在,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都是大量安置劳动就业,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途径。
回顾60年,总结改革开放前后30年对比分析,集体经济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发挥了巨大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集体、合作经济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新的问题和困难。尽管党和国家在宏观层面上对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是一以贯之的,但在纵观层面上却经常被忽视、遗忘。当前在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中还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在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中,忽视发展集体经济的倾向;二是在集体经济改革中,实行所谓“民营化”,即实行私有化的倾向。这两种倾向,对发展集体经济极为不利,应加以重视,认真对待。
2005年以来,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与上海民建等连续举办了集体经济论坛和专题研讨会,不仅研究,而且宣传集体经济;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把我们的意见和研究成果送给全国人大、政协和上海市委、市府有关部门,得到了重视和肯定。2007年,韩正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2008年,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推进城乡集体企业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今年初在上海市委九届六次全会上俞正声书记提出,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等问题,要研究制订切实可行、有所突破的政策意见。5月市农委、发改委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等3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本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都给城乡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最近,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名誉主任陈士能在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强调,要充分认识坚守集体经济阵地的重要意义。因为我们坚守集体经济阵地有党中央关于发展集体经济的论述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篇大文章,在坚守阵地的同时要积极推进集体经济的发展。我们最近编辑出版《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探索》一书,就是系统地宣传近10年来形成的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观点。这是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全体成员、广大专家学者和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耕耘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相信,正如市政协副主席周太彤同志所说的那样,只有当新的理论,正确的理论,正确的思维被大家接受的时候,集体经济才会迎来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