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经济在创新中发展
——建国60年来天津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的路径与经验教训
张恒杰
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建国60年来,中国集体经济走过了一条曲折发展的历程。这个历程也是集体经济在实践中不断变革和发展的过程。它的变革与天津经济社会的巨大变革是同步的、协调的。60年来,它不断地出现体制、机制、政策和素质等诸多不相适应的矛盾,多次经受生死存亡的考验,但它始终以旺盛生命力持续而又顽强地发展着。矛盾产生和化解、对立和统一的过程,就是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的过程。回顾其历史,分析其轨迹,探索其规律,这对集体经济未来的创新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一、在曲折发展中显示了旺盛生命力
1949年1月天津解放以后,伴随着天津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和历史性进步,一代一代集体经济崛起,对扩大就业、发展经济、繁荣市场、社会和谐、增加积累起了不可磨灭的重大作用。在60年之内,集体经济从无到有、由小变大,几度兴衰,不断创新。人们在分享创新发展成果的同时,又饱尝了失误的苦痛,走过的是一条并不平坦的发展路径,揭示了社会主义经济自我完善的艰巨性、反复性、长期性。
第一代集体经济以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诞生
新政权建立之后,人民政府面临着群众要就业、要吃饭、市场要稳定、经济要繁荣的历史性挑战。1949年,在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中有,天津建立了300家消费合作社,55万社员集资入股,同时又试点建立10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到1952年,天津手工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已初具规模,成为劳动群众互助合作、自愿参加的集体经济组织。1953年后,按中央部署,天津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天津已建立1006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组织3670户小商小贩、4497人建立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建筑、运输等行业合作社也应运而生。
解放初期,国营经济很不发达,个体工商业处于分散落后的生产方式之下,人民政权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人、为人民谋福的大背景之下,天津第一代集体经济蕴育而生。它借鉴了中外发展合作社经济的历史经验,实现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向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历史性变革,社员出资享有财产权利,分散的生产经营向联合的生产经营转变,专业化、机械化生产水平日益提高,这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又避免了两极分化。尽管在指导上有过急、过快和升级倾向,但合作社经济显示了盎然生机和巨大活力。到1957年底,天津集体职工180824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21%,集体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1.8%。
第二代集体经济在拾遗补缺中应运而生
早在进城以前,毛泽东同志就认为,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半社会主义应当向完全的社会主义转变。于是,在1958年中国经济过热的大背景之下,“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升级过渡”的“左”的思想影响泛滥成灾。天津市把手工业合作社先升级为合作工厂,后又让合作工厂向全民企业过渡。一年之内就有10万名集体职工转为全民职工,集体工业产值仅为上年的10.1%。之后又把合作小组升级为合作商店,让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合作社刚刚起步发展,尚未形成成长机制,就遭遇了重大挫折。手工业“上收”后,市场需要的小商品供应不足。那时,城市街道建立了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公社组织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劳动力又兴办新一轮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当时,天津市场需要的小商品有45%是街道生产的。l960年毛主席参观天津街道工业展览后,曾给予很高评价。到l960年,天津有20万人加入街道生产生活服务事业,街道集体工业产值达到55402万元。
“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升级过渡”的生产关系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阻滞了生产力的发展。1961年,中央制定手工业35条、合作商业40条,天津把一部分在1958年转为国营的合作社及合作商店又退回集体所有制,把适宜分散经营的夫妻店和部分小商贩退回合作小组,对上收、平调的集体资产也进行适当处理,合作社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又进一步提高。
1965年,天津实行工业调整,对街道企业逐级上收,按行业“梳辫子”,改变人财物关系,在提升专业化生产的同时,又削弱了小商品生产。重要的是挫伤了区、街的积极性。1966年,城市街道又发展了500多个以民用小商品为主的街道工业,当年产值达4515万元。
1970年,城市街道大力兴办“五七”生产和生活服务事业。三站(修配服务站、医疗保健站、文化活动站)二代(代营商店、代营食堂)一所(托幼园所)遍布全市,1975年,街道生产生活服务人员高达10万人。
1973年~1978年,天津再一次实行结构调整,打破地区和所有制界线,按行业或产品建立市级公司或总厂,实行产供销和人财物统一管理。提升了产业和产品结构,提高了生产技术水平,但由于淡化了财产所有权,企业责权利关系不清。
“文化大革命”中,“割资本主义尾巴”,支解了集体经济“自筹资金”、“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职工“入股分红”的财产权利;企业走上了“吃大锅饭”、“端铁饭碗”、“政企不分”、统负盈亏、行政管理为主的“二国营”模式。这使集体经济丧失了基本特征,失去了应有活力。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集体经济历尽波折却又不断发展,到1978年底,天津集体职工已有49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22.6%,集体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l4.3%;集体商业商品零售额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5%。
天津第二代集体经济在挫折中顽强生长的历史告诉我们:改革开放前的30年,集体经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的就业、生活需求息息相关,它更适应人民群众的觉悟水平,让国营经济一统天下,是脱离实际、违背客观规律的。
二、在改革开放中实现了历史性大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面临着拨乱反正、百业待兴的历史挑战。1979年,天津仅“返城知青”和其他待业人员高达40万人,这是最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市委、市政府把安置青年就业列入头等大事,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动员全市人民广开门路,号召群众组织起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待业青年就业。于是,天津集体经济获得了如雨后春笋般的大发展。
第三代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中实现了突破性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在拨乱反正中,以1982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了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把各种行业、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定位于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大的方针政策。
1982年,市政府建立城市集体经济办公室,负责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协调关系、指导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经过调研,市长李瑞环提出并推动各区大力兴办集体商业服务业,两年之内就发展了2000多个集体商业企业,解决了城市商业网点不足、群众生活不便、待业青年得不到安置问题。1983年李瑞环主持召开天津市集体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多渠道、多形式、多行业发展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此后,天津形成了区街企业、劳服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校办企业、民政福利企业、厂办集体企业(工商企业兴办的集体企业),社会办集体企业(指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办的集体企业)以及职工消费合作社等多种组织形式,涉足工业、商业、运输、建筑、金融、文教等行业。到80年代后期,天津新办集体经济已累计安置待业青年40万人,存蓄集体职工25万人之多。
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天津在工业、商业、建筑和交通等行业实施“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采取“一厂两制”和“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有效的解决了国营企业结构失调、人浮于事、包袱沉重、效益下降的矛盾。到90年代中期,天津多种经营企业9000余家,从业职工24万人,其中80%是富余职工,社会总产值114亿元,年创利税7亿元。为天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3年之后,按行业归口管理的老集体企业(第二代集体经济),开始转换经营机制,恢复合作经济本来面目,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摆脱“二国营”模式,拓展了对外开放,提高了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传统集体经济通过改革,焕发了生机,新兴集体经济成为天津国民经济的一支生力军。上个世纪90年代初,天津城镇集体职工高达72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25%,集体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4.3%,集体商业服务业在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26.8%。改革开放催生了集体经济历史性大发展。
三、在体制转型中转变发展方式
1995年之后,我国加快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加快“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1997年之后,我国加快所有制结构战略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国集体经济进入制度变革、体制创新的转型发展阶段。转型中,税务部门取消了集体经济优惠政策;财政部门提出不让用国有资产兴办集体企业;国资部门坚持免税资产和借款兴办集体企业积累都是国有资产;统计部门对500万以下的小企业不再统计;工商部门坚持职工入股占主体就是私营企业。天津加快三资和私营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增长放缓,人员减少、效益下滑。加之众多企业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体制要求,集体经济再一次面对生死存亡的历史考验。在外部极为不利的大环境下,天津集体经济选择了第二次创业,从内部入手,转变发展方式。
1997年,市政府提出城市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了第二次创业方案,要求集体经济突出自身特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1998年,天津又制定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包括集体)小企业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出台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出售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行为。到1999年,城市集体企业已组建10个企业集团,650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500家企业按有限责任公司改组,5万多名集体职工成为股东,350家企业实行兼并、出售或转为私营,6500家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和公有民营;集体资产运营、管理、监督、服务体制基本确立。
第二次创业使传统封闭的生产经营方式向社会化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传统生产经营体制向资本经营体制转变;传统资本积累方式向资本集聚方式转变;传统集体共有的产权制度开始向“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传统以行政为主的管理体制开始向以资产为纽带、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转变。在第二次创业中,集体企业通过“引进拉动”、“调整驱动”、“人才带动”、产学研联合,加快技术创新步伐;通过建立出资人体制,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管理创新,提高人的素质,提高资产经营绩效,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使集体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了生机和活力。
1999年,集体经济生产经营总值365.7亿元,实现利税26.8亿元,总资产291亿元,净资产103.5亿元。天津集体经济数量减少,总量扩大,运行质量在提高。
四、在新世纪集体经济不是要消亡而是要创新发展
集体经济是一种经济形态,其产生、发展和消亡是有依据、有规律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宪法把集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对发展多种形式的城乡集体经济是坚定的,对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是明确的,可在新世纪到来之前后,集体经济“消亡论”却在中国大地上泛滥不已。直至管理机构被撤并,优惠政策被取消,统计渠道被支解,集体干部职工被当作“包袱”甩掉。做此决策的人,多数并不了解集体经济,这是管理体制的弊端。
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要提倡和鼓励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的发展。这个方针有误吗?没有。那又为什么贯彻不动呢?甚至一些地方政府的文件只字不提呢?因为有一个阻力,即私有化倾向。私有化倾向如同一种病毒,说他是从美国传来的吧,可有些鼓吹私有化的人根本就不知道美国“自由化改革路径”是怎么回事。古往今来,公有相对于私有而生存,集体所有相对于个人所有而产生。人们在缺少辩证法的时候,往往容易“走极端”。人们在研究公有制出现的问题时,就否定公有制抬高私有制;管集体的人总爱说个体不好,管个体经济的人总是贬损集体经济,甚至要消灭集体经济。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社会主义。这就是西方永远讲合作经济而不讲集体经济的根本原因。新世纪之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重大方针政策,可中央从来没有放弃发展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把集体经济“边缘化”的是一些专家学者、一些部门和地方有私有化倾向的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2005年的一次讲话中,主张既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又要发展集体经济。这么讲的人太少了。私有化影响是客观存在,只是深浅不同。一般规律是,对公字有好感的人,对私有化倾向就有所警惕;而对私字有好感的人,对私有化更感兴趣。不难想象,对集体不感兴趣的人,藐视集体经济的人,让他贯彻十五大这个方针,他不会有热情,也不会有执行力。反之,让他们推行“一卖了之”或“一退了之”(让集体资产全部退出),则“心有灵犀一点通”,既认真又执着。
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中,一些专家学者在中国的地位很高,他们的忽悠,颇具影响力,他们的忽悠内容,多数源于自由化(私有化)改革思想,把资本神圣化,把员工当作雇佣和工具,放在从属地位,不讲“以人为本”;把股东利益神圣化,把企业当作“唯利是图”的载体;把市场竞争的本质误导为资本竞争,把“人人为己”视为天经地义,把公而忘私的人,视为“脱离群众”的人,把反对私有化倾向的人,说成是“改革的反对派”。这些东西,深深地影响了许多经营者、管理者、决策者、执行者。某权威专家把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说成是“带红帽子”。某专家撰文说,凡有私人股权的企业就是非公有制经济。有关部门在讲解《合伙企业法》时说,“股份合作制非驴非马,不能长久发展”。某省一位副省长(贪官)在听经济工作汇报时竟说,“中国哪儿还有集体经济”!某集团实行员工持股,承受了“落伍”的指责。有些地区和单位在实施“二次改制”时,责令让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一律改为少数人持股的股份制,把员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彻底改制”为“一股独尊”的私营企业。有的地区负责人说,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公有制小企业统统卖掉。有专家在研究集体经济被“边缘化”的原因时指出,这是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是错误认识误导着集体经济的前程。
客观地讲,中国集体经济随着转型的深入进行,随着三资企业的强势进入,随着私营企业的强势发展,集体企业改一个少一个,规模确实缩小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确实下降了,这是事实。一种经济形态的曲折发展,是符合规律的运动。集体经济处于低谷并不等于消亡。如果社会真的不需它了,或者是它完全丧失生存发展的活力了,它才会消亡。中国坚持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不会消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体经济将长期存在。因为它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它更能体现群众共同富裕的大方向。如果讲消亡,消亡的只是传统观念和“二国营”模式。“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必然以多样化形式日益发展。中国有一种论调是“非国即私”,就是说,除了国有就是私营,没有中间道路可走。古往今来,所有制是那么简单吗?
集体经济界于国有和私营经济之间。相对于国有,它的机制更灵活,产权更清晰,权责更明确,分配更公平。相对于私营,它确立了员工的主人地位,告别了雇佣劳动,体现了劳动者的联合,提升了民主管理,建立了自律约束机制,有利于共同致富。“以钱为本”和“以人为本”是对立的,集体经济更多的体现了以人为本;民主和集权是对立的,集体经济更注重民主管理;个人英雄主义与团队精神是对立的,集体主义思想是团队精神的灵魂。集体经济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股份制可以是各种所有制,更多的是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的本质是资本联合,股份制的原则是资本神圣。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许多股份制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又倡导以人为本,构建企业文化,这是用软实力弥补资本神圣的弊端。
形而上学,不是辩证唯物主义。集体经济“消亡论”是主观臆断,是误区。
目前,农村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经济迅猛发展,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发展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农村需要集体经济,难道城市就不需要吗?
现在,还有许多人仍认为发展集体经济不就是在城市搞“一大二公”吗!建议这些同志读一读马克思的《资本论》。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在自我扬弃的矛盾运动过程中,资本家所有制应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而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即为社会所有。马克思所讲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回归到分散的、孤立的、单个的所有制上去,而是在联合的共同占有或社会化占有中,具有明晰的劳动者的个人产权。《资本论》是马克思为资本主义开的一个药方。西方实行员工持股制与此十分吻合。马克思还认为,集体所有制是在联合生产方式下又保留个人所有权的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形式。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提倡在公有制企业恢复职工的财产权力,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坚持集体经济是“一大二公”观点不变的,是在坚持斯大林的传统错误观念。很有可能,他们现在还认为:集体经济就应当是“一大二公”。
第四代集体经济在转型中创新发展模式
天津第四代集体经济已经形成,且有后发之势。遗憾的是没有统计数字。第四代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正在创新,创新的走向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点,创建有利于激发活力、增强实力、提升竞争力的和谐发展模式。
集体经济已融入全球化市场经济之中。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必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要明晰产权归属,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人格化、规范化;要明确权责,提升股东素质,实现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有效行使,使企业责权利关系高度协调一致;要保护严格,健全所有者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企关系经纬分明,更重要的是既要保护股东利益,又要真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民主监督。
新世纪,集体经济要构建和谐企业文化。市场经济体制下,不论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先进企业都在推行人本管理,都在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企业先进管理模式的思想基础。和谐是企业文化的灵魂,以人为本是和谐企业文化的核心。人与企业同步发展、共同成长。人是创造财富的主体,企业要尊重人、爱护人、理解人、关心人。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要培育团队精神,打造经营管理团队,建设骨干员工队伍。
新世纪,集体经济要创新发展模式。发展模式是发展理念、原则、目标、战略、机制、途径的统一体。创新发展模式的核心是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不断创造新客户、把顾客满意最大化作为价值观念。要靠品质优、服务优赢得顾客,靠管理优提高效率和效益。要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真心依靠群众,努力提升员工素质,激励员工成长,使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减少能源与资源消耗,做生态良好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代集体经济是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体的经济形式。有的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为主体,有的以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体,有的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多样化,比如可以是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第四代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多数成员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大家共同劳动、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实行自愿、互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四代集体经济的基本构成是:(1)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企业;(2)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股份合作制企业;(3)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资产为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4)以集体资产和职工股权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5)以职工股权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6)合作制企业;(7)集体经济联合组织;(8)以联合资产投资创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经济在融入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之后,大部分不再按集体企业登记了,但他们都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形态。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又出现许多新矛盾、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巨大的就业压力政府是包不来的,许多人对私营企业雇佣劳动关系并不满意,如何提高劳动者地位、如何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如何防止两极分化、如何使收入分配更为公平?这是当今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当然还有如何提高道德水平、提升社会责任等等。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尤其需要解决的问题。历史告诉我们,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能够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大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为天津市城市集体经济联合会会长,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