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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发行时间:2009-06-20
网站编辑:严镇博
来源:研究所

必须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主任严镇博

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会

50多年来,国有经济逐步强大,改革开放后,吸引外资步伐加大,私营企业蓬勃发展,集体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缩小,发展集体经济还有没有必要?这是联社系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我联社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确定了以“坚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加快产业调整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为载体,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热爱集体经济,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事业融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之中。

一、集体经济为上海轻、手工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自1953年筹备,正式成立于1955年,长期与市手工业局或二轻局合署办公,逐步形成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19997,经上海市工业党委和市经委批准,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实行单列,其隶属关系归口市经委(现为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结束了1995年后联社与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实行一定程度的社企合一状况,同时,也告别了过去“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联社的基本职能是“指导、维护、协调、监督、服务”。50多年来联社的成长和发展,见证了上海城镇集体、合作经济从小变大,由弱到强,曲折发展的历程,见证了一代又一代集体企业员工特别是有志于为集体事业创业的骨干,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

1950年起上海为组织失业工人生产自救,第一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很快建立。到1954年底,全市共有手工业合作组织340家,社(组)员2万人,年产值4470余万元。1955年,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生产合作联社相继建立,并按行业进行组织发展工作,先后成立手工针织、棉织、木壳和玉雕等13个行业的合作社。至1956年,全市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织1628家,吸纳员工116236人,完成产值34400余万元。当时的上海铁床合作社成为闻名全国的“四大名社”。

1958年后上海集体经济组织又为解放妇女劳动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1963年,全市共有街道集体工厂501家,从业人员35162人;里弄生产组3057个,从业人员81769人。当时,街道集体工厂除劳动妇女外,还安置大批社会待业知青和不能进入国营企业的残疾人员。

1961年,中共中央提出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同时下发了《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此后,一度几乎被停止工作的上海市手工业生产合作联社重新开展工作。到1965年底,共有企业1535户,职工15.04万人,年产值10.9亿元。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为1274户,职工11.13万人,年产值56190万元。

在我国几次经济遇到困难,就业压力大的时候,城镇集体经济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文革”动乱结束后,面临大批上山下乡知青返城就业的压力,集体经济组织又一次发挥了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当时说过,“现在北京、天津、上海搞集体所有制解决就业问题,还不是经济的办法?这是用经济政策来解决政治问题”,他还要求“继续广开门路,主要通过集体经济和个体劳动的多种形式,尽可能多的安排待业人员”。

上海集体经济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尤其在家电等新兴产业的创业和发展中发挥过重要作用,成为上海集体经济的新亮点,一度成为上海建设都市型工业和小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事实说明,集体经济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上海的城镇集体经济为发展国民经济、满足市场需求、改善人民生活、为大工业配套、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出口创汇,特别是安置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二、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型集体经济,为上海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改革开放给集体经济带来了第二个春天。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在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指引下,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坚持科学发展,探索新路,大力推进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为上海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1.深化联社体制改革和实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联社开始在体制和职能上不断进行深化改革。特别是1999年我联社单列后,通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初步实现了两个根本转变:一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具有浓厚行政色彩的政府机构“附属物”转变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以经济性和服务性为主要特征的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二是从依靠收取管理费、资金占用费来维持生存转变成为完全依靠兴办实体、增强自身实力来提高为政府和集体企业服务的能力,做好政府的帮手。

2.大力探索、宣传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展集体经济,既是重大的实践问题,也是重要的理论课题。我们联社对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科学发展的新型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宣传。1986年我社独资兴办了全国唯一的集体经济研究机构——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多年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支持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工作,组织力量编写《城镇合作经济信息》、《合作经济调研》,编辑和发行《上海集体经济》杂志,兴办中国合作经济网站,为全市乃至全国集体经济提供了理论研究、政策咨询、经验交流的平台。2005年至2008年,我们连续四年支持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与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民建上海市委等组织举办“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

3.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提出“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要求,我联社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了《推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帮助成员单位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许多成员单位已先后完成了改革改制,形成了股份合作、职工持股等多种实现形式的新型集体企业。2002年起,我联社推动直接投资企业——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职工通过持股会全员持股,支持经营者以自然人身份在企业少量持股;无偿划拨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部分股份,以其收益部分为离退休职工谋福利。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等单位组成课题组,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的研究报告》。国家国资委研究中心、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在这个课题论证会上一致认为:“新工联从产权制度变革着手,推进改革实践的具体操作路径与办法,从高一层次的角度去统筹考虑处理新老职工、经营层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突出了历史沿革与现实状况兼顾、深化改革与产业发展兼顾、近期目标与长远利益兼顾、企业运作与建立规范体制兼顾等思路,在具体做法上强调了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切实可行,且又调动各方积极性的运作,使新工联的改革不停步地平稳逐级推进,阶段性成果明显,推动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

4.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加强。保护好几十年来历代集体经济战线劳动者所创下的宝贵财富,是巩固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好集体资产是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的重要条件。切实搞好联社集体资产的管理是深化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任务。我联社根据集体经济改革深化的新形势,不断提高资产监管水平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贯彻〈物权法〉,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等指导性文件,做好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防止集体资产的平调和流失。指导帮助所属专业联社和集体企业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内审机构,维护联社和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集体资产依法规范运作,确保集体资产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的运作成果用于集体企业职工和曾为集体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老职工。通过不懈的努力,我联社和专业联社的有效的集体资产的质量和数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5、专业联社继续发挥稳定社会、稳定企业、稳定员工的作用。专业联社是我联社下属的行业性联社,是我们联系基层集体企业的纽带,也是保持社会稳定、企业稳定、员工稳定,履行联社“服务”职能的载体。随着上海行业管理体制的变化,专业联社的大部分成员单位通过“放小”“属地”划归地区管理,长期与专业联社合署办公的国有行业性公司也由于成建制属地管理或整体改制为民营企业,使专业联社在组织建设、资产管理上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但他们依然顽强工作,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些专业联社不等不靠,主动兴办经济实体,弥补专业联社法人主体缺失的难题;一些专业联社创造条件,主动探索“社企分离”的运作体制;有的专业联社发扬集体经济“互助合作”的精神,指导和帮助成员企业积极应对严峻形势的挑战,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集体企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三、深化集体经济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十分严峻,发展任务艰巨繁重

城镇集体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变成了“二国营”的管理模式。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1.在认识上的问题。社会上有的认为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在社会现代化生产中集体经济是落后生产力的代表,是“无主资产”,提出了集体经济“过时论”、“退出论”、“消亡论”等等。原有城镇集体企业的状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改革改制和破产淘汰了一批;工商部门一般不再批准设立新的集体企业;统计口径的调整把集体经济组织控股参股的多元投资企业排除在集体经济组织之外。这使一些同志对发展集体经济失去信心。

2.在实际工作上的问题。有的部门谈改革就是国有企业,讲发展就是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城镇集体经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同时也因为一些部门的同志对集体经济的历史特征不甚了解,在实际工作中把集体经济、集体企业与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混同起来。由于集体经济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集体经济的发展步履艰难。

3.缺乏有效政策扶持的问题。虽然上海的集体企业职工在社保、医保、最低工资保障等方面已经获得与国有企业职工同等的政策。但集体企业自身的发展环境不容乐观,在改制、融资、财税等方面都没有切实有效的政策扶持。如在推动集体企业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方面,进展困难。传统的老集体企业没有原始出资人,想改制无路可走,集体经济的联合组织也不能成为其产权代表;10多年前已经改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缺乏完善的管理办法,这些企业的资本进入和退出均存在政策障碍;国务院国资委去年出台了规范国有中小企业职工持股会的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近年来很少有部门继续支持职工持股制度;老的集体企业的经营者觉得改制成本大、风险大,缺乏曾经有过的激励政策,积极性不高;职工在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职工持股会中的投资取得的红利课税标准高于其在证券市场的股票投资。这些问题都需要逐步解决。

4.体制不顺的问题。管理机构的多次变动,使城镇集体经济管理不到位。无论全国还是上海,城镇集体经济没有宏观管理的专职部门,有的联社甚至法人地位缺失。支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服务体系及社会舆论环境不足等等都影响与制约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促进城镇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精辟地阐述,还明确要求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互相促进新格局”,“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这为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信念,深化集体企业和联社的改革,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主动争取政府部门的领导,发挥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好帮手”的作用,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为上海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注重新型集体经济理论研究,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研究是我们联社推进新型集体经济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总社的领导同志要求深入研究集体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地位;深入研究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关系;深入研究如何把集体经济理论“大众化”;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的内涵;深入研究联社机构、职能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我们应当按照这一要求,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理论的研究。

二是加强管理和监督,坚持依法维护集体资产。集体资产是50多年来几代集体干部和职工劳动创造和积累的。各级联社作为集体经济的联合组织,其财产的产权姓“集”,受《宪法》、《物权法》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保护是毋庸置疑的。那种认为集体财产只有清晰到“人”,才是产权清晰的认识是不够准确,不够全面的。把劳动者集体所有财产划入产权不明晰的财产,不符合产权界定的结论,不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其结果会导致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的资产平调与流失。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物权法》的宣传力度,增加对维护集体经济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帮助指导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提高维护集体资产完整的责任感;要按照全国总社《关于依法管好联社资产维护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对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依法维护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是积极探索研究联社的功能定位。在新形势下,联社作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要突出经济性和增强服务性。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作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自身的功能定位:突出经济性,就是要肯定联社是一个经济组织,要运作好联社的集体资产,增强自身的实力,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服务性,就是要联社切实为成员企业服务,这是联社的生命力所在,要通过服务凝聚成员企业,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四是抓调整促转型,提高联社投资企业和成员单位的产业升级水平。目前,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我联社和专业联社要发挥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优势,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千方百计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要顺势而为,抓住危机中的商机,加快联社成员单位和直接投资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要认真审视和调整企业的战略定位,把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制订新一轮发展规划;要立足长远,加强基础管理,切实练好内功,提高企业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管理的灵敏度和执行力;要完善职工持股制度,继续保持改革和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强联社经济实力再创新辉煌。

(本文有删节)

必须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发行时间:2009-06-20
网站编辑:严镇博
  
来源:研究所

必须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主任严镇博

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会

50多年来,国有经济逐步强大,改革开放后,吸引外资步伐加大,私营企业蓬勃发展,集体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缩小,发展集体经济还有没有必要?这是联社系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我联社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确定了以“坚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加快产业调整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为载体,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热爱集体经济,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事业融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之中。

一、集体经济为上海轻、手工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自1953年筹备,正式成立于1955年,长期与市手工业局或二轻局合署办公,逐步形成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19997,经上海市工业党委和市经委批准,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实行单列,其隶属关系归口市经委(现为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结束了1995年后联社与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实行一定程度的社企合一状况,同时,也告别了过去“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联社的基本职能是“指导、维护、协调、监督、服务”。50多年来联社的成长和发展,见证了上海城镇集体、合作经济从小变大,由弱到强,曲折发展的历程,见证了一代又一代集体企业员工特别是有志于为集体事业创业的骨干,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

1950年起上海为组织失业工人生产自救,第一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很快建立。到1954年底,全市共有手工业合作组织340家,社(组)员2万人,年产值4470余万元。1955年,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生产合作联社相继建立,并按行业进行组织发展工作,先后成立手工针织、棉织、木壳和玉雕等13个行业的合作社。至1956年,全市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织1628家,吸纳员工116236人,完成产值34400余万元。当时的上海铁床合作社成为闻名全国的“四大名社”。

1958年后上海集体经济组织又为解放妇女劳动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1963年,全市共有街道集体工厂501家,从业人员35162人;里弄生产组3057个,从业人员81769人。当时,街道集体工厂除劳动妇女外,还安置大批社会待业知青和不能进入国营企业的残疾人员。

1961年,中共中央提出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同时下发了《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此后,一度几乎被停止工作的上海市手工业生产合作联社重新开展工作。到1965年底,共有企业1535户,职工15.04万人,年产值10.9亿元。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为1274户,职工11.13万人,年产值56190万元。

在我国几次经济遇到困难,就业压力大的时候,城镇集体经济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文革”动乱结束后,面临大批上山下乡知青返城就业的压力,集体经济组织又一次发挥了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当时说过,“现在北京、天津、上海搞集体所有制解决就业问题,还不是经济的办法?这是用经济政策来解决政治问题”,他还要求“继续广开门路,主要通过集体经济和个体劳动的多种形式,尽可能多的安排待业人员”。

上海集体经济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尤其在家电等新兴产业的创业和发展中发挥过重要作用,成为上海集体经济的新亮点,一度成为上海建设都市型工业和小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事实说明,集体经济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上海的城镇集体经济为发展国民经济、满足市场需求、改善人民生活、为大工业配套、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出口创汇,特别是安置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二、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型集体经济,为上海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改革开放给集体经济带来了第二个春天。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在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指引下,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坚持科学发展,探索新路,大力推进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为上海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1.深化联社体制改革和实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联社开始在体制和职能上不断进行深化改革。特别是1999年我联社单列后,通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初步实现了两个根本转变:一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具有浓厚行政色彩的政府机构“附属物”转变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以经济性和服务性为主要特征的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二是从依靠收取管理费、资金占用费来维持生存转变成为完全依靠兴办实体、增强自身实力来提高为政府和集体企业服务的能力,做好政府的帮手。

2.大力探索、宣传新型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展集体经济,既是重大的实践问题,也是重要的理论课题。我们联社对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科学发展的新型集体经济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宣传。1986年我社独资兴办了全国唯一的集体经济研究机构——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多年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支持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工作,组织力量编写《城镇合作经济信息》、《合作经济调研》,编辑和发行《上海集体经济》杂志,兴办中国合作经济网站,为全市乃至全国集体经济提供了理论研究、政策咨询、经验交流的平台。2005年至2008年,我们连续四年支持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与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民建上海市委等组织举办“上海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

3.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提出“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的要求,我联社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了《推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帮助成员单位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许多成员单位已先后完成了改革改制,形成了股份合作、职工持股等多种实现形式的新型集体企业。2002年起,我联社推动直接投资企业——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职工通过持股会全员持股,支持经营者以自然人身份在企业少量持股;无偿划拨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部分股份,以其收益部分为离退休职工谋福利。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等单位组成课题组,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的研究报告》。国家国资委研究中心、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在这个课题论证会上一致认为:“新工联从产权制度变革着手,推进改革实践的具体操作路径与办法,从高一层次的角度去统筹考虑处理新老职工、经营层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突出了历史沿革与现实状况兼顾、深化改革与产业发展兼顾、近期目标与长远利益兼顾、企业运作与建立规范体制兼顾等思路,在具体做法上强调了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切实可行,且又调动各方积极性的运作,使新工联的改革不停步地平稳逐级推进,阶段性成果明显,推动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

4.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加强。保护好几十年来历代集体经济战线劳动者所创下的宝贵财富,是巩固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好集体资产是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的重要条件。切实搞好联社集体资产的管理是深化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任务。我联社根据集体经济改革深化的新形势,不断提高资产监管水平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贯彻〈物权法〉,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等指导性文件,做好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防止集体资产的平调和流失。指导帮助所属专业联社和集体企业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内审机构,维护联社和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集体资产依法规范运作,确保集体资产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的运作成果用于集体企业职工和曾为集体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老职工。通过不懈的努力,我联社和专业联社的有效的集体资产的质量和数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5、专业联社继续发挥稳定社会、稳定企业、稳定员工的作用。专业联社是我联社下属的行业性联社,是我们联系基层集体企业的纽带,也是保持社会稳定、企业稳定、员工稳定,履行联社“服务”职能的载体。随着上海行业管理体制的变化,专业联社的大部分成员单位通过“放小”“属地”划归地区管理,长期与专业联社合署办公的国有行业性公司也由于成建制属地管理或整体改制为民营企业,使专业联社在组织建设、资产管理上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但他们依然顽强工作,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些专业联社不等不靠,主动兴办经济实体,弥补专业联社法人主体缺失的难题;一些专业联社创造条件,主动探索“社企分离”的运作体制;有的专业联社发扬集体经济“互助合作”的精神,指导和帮助成员企业积极应对严峻形势的挑战,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集体企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三、深化集体经济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十分严峻,发展任务艰巨繁重

城镇集体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变成了“二国营”的管理模式。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1.在认识上的问题。社会上有的认为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在社会现代化生产中集体经济是落后生产力的代表,是“无主资产”,提出了集体经济“过时论”、“退出论”、“消亡论”等等。原有城镇集体企业的状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改革改制和破产淘汰了一批;工商部门一般不再批准设立新的集体企业;统计口径的调整把集体经济组织控股参股的多元投资企业排除在集体经济组织之外。这使一些同志对发展集体经济失去信心。

2.在实际工作上的问题。有的部门谈改革就是国有企业,讲发展就是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城镇集体经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同时也因为一些部门的同志对集体经济的历史特征不甚了解,在实际工作中把集体经济、集体企业与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混同起来。由于集体经济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集体经济的发展步履艰难。

3.缺乏有效政策扶持的问题。虽然上海的集体企业职工在社保、医保、最低工资保障等方面已经获得与国有企业职工同等的政策。但集体企业自身的发展环境不容乐观,在改制、融资、财税等方面都没有切实有效的政策扶持。如在推动集体企业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方面,进展困难。传统的老集体企业没有原始出资人,想改制无路可走,集体经济的联合组织也不能成为其产权代表;10多年前已经改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缺乏完善的管理办法,这些企业的资本进入和退出均存在政策障碍;国务院国资委去年出台了规范国有中小企业职工持股会的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近年来很少有部门继续支持职工持股制度;老的集体企业的经营者觉得改制成本大、风险大,缺乏曾经有过的激励政策,积极性不高;职工在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职工持股会中的投资取得的红利课税标准高于其在证券市场的股票投资。这些问题都需要逐步解决。

4.体制不顺的问题。管理机构的多次变动,使城镇集体经济管理不到位。无论全国还是上海,城镇集体经济没有宏观管理的专职部门,有的联社甚至法人地位缺失。支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服务体系及社会舆论环境不足等等都影响与制约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促进城镇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精辟地阐述,还明确要求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互相促进新格局”,“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这为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信念,深化集体企业和联社的改革,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主动争取政府部门的领导,发挥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好帮手”的作用,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为上海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注重新型集体经济理论研究,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加强对新型集体经济的理论研究是我们联社推进新型集体经济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总社的领导同志要求深入研究集体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地位;深入研究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关系;深入研究如何把集体经济理论“大众化”;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的内涵;深入研究联社机构、职能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我们应当按照这一要求,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理论的研究。

二是加强管理和监督,坚持依法维护集体资产。集体资产是50多年来几代集体干部和职工劳动创造和积累的。各级联社作为集体经济的联合组织,其财产的产权姓“集”,受《宪法》、《物权法》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保护是毋庸置疑的。那种认为集体财产只有清晰到“人”,才是产权清晰的认识是不够准确,不够全面的。把劳动者集体所有财产划入产权不明晰的财产,不符合产权界定的结论,不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其结果会导致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的资产平调与流失。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物权法》的宣传力度,增加对维护集体经济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帮助指导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提高维护集体资产完整的责任感;要按照全国总社《关于依法管好联社资产维护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对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依法维护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是积极探索研究联社的功能定位。在新形势下,联社作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要突出经济性和增强服务性。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作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自身的功能定位:突出经济性,就是要肯定联社是一个经济组织,要运作好联社的集体资产,增强自身的实力,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服务性,就是要联社切实为成员企业服务,这是联社的生命力所在,要通过服务凝聚成员企业,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四是抓调整促转型,提高联社投资企业和成员单位的产业升级水平。目前,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我联社和专业联社要发挥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优势,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千方百计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要顺势而为,抓住危机中的商机,加快联社成员单位和直接投资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要认真审视和调整企业的战略定位,把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制订新一轮发展规划;要立足长远,加强基础管理,切实练好内功,提高企业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管理的灵敏度和执行力;要完善职工持股制度,继续保持改革和发展的良好势头,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强联社经济实力再创新辉煌。

(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