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认为,对于合作社的发展不能理想化。不能用抽象的理论指导合作社发展,更不能用抽象的概念来框定合作社的实践。世界各地的合作社没有按照固定模式发展的,没有按照教科书上定义发展的。合作社就是农民的公司,将农民联合起来做买卖。作为一种市场的组织体,它必须追求盈利,否则对于农民没有吸引力。推进多元化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在发展的初期,不规范是很正常的。合作社有初级形态的、有高级形态的,有紧密的、有松散的,有大的有小的,有强的有弱的。现阶段,不可能都按照合作社法要求的规范加以组织、管理,也不可能按照教科书上的定义加以组建、发展。有的专家做了调查,形成了一个很有冲击力的观点:中国的多数合作社是假的。进而提出中国的合作社有泡沫,虚假合作社正在泛滥。其实,合作社有规范和不规范之分。只要它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注册,就没有真假之分。哪怕组建起来,没有开展任何业务,只要手续依法办理,仍然无法认定其属于假冒合作社,除非其成立手续全部作假。虚假合作社泛滥的言论,是言过其辞的。说合作社存在“泡沫”,也无法令人信服。经过注册的合作社倒闭、解体都不可怕,要知道,合作社也不是发展多了,而是发展少了。紧密型合作社也好,松散型合作社也好,只要它能让农民受益,就应该满腔热情地扶持它。还有言论认为,当前应该暂停扶持合作社,对合作社进行鉴别,区别真伪合作社,该取缔的取缔,该整顿的整顿,然后再谈论发展和扶持合作社。这种观点是脱离实际的。不要把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对立起来,两者可以共生和共赢,大多数的龙头企业,比之政府,更为渴望合作社给其做助手。很多合作社是依托龙头企业建立起来的。合作社搞加工,将自身发展为龙头企业,是未来合作社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