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专业合作社参加“农超对接”可以获得什么补助?
答:“农超对接”即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市场需要什么,农民就生产什么,既可避免生产的盲目性,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还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通过直采可以降低流通成本20%—30%,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
我国“农超对接”试点是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于2009年正式在全国12个省区启动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改革的试点项目工作,项目须报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核准。主要内容是扶持大型连锁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冷链、快速检测系统及品牌建设等项目,实现农产品直接由田头进超市。
2009年,经批准并验收合格的“农超对接”项目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但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其中,超市或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冷链系统或配送中心项目可按15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原则上补助标准为30万元,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原则上补助标准为20万元,但补助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