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新桥镇率先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全镇1.8万多农民摇身一变成“股民”。被喻为“新桥模式”的这一探索之举,令农村集体资产权属边界不清、农民“农转非”持续增收途径缺乏等问题得到解决。更重要的是,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受益更多,区域内农民的利益分配也将因统筹协调而更加公平。据统计,截至去年6月底,该镇农村集体总资产超过38亿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4.8亿元,各类流动资产23亿多元。新成立的新桥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代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行使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集体资产估价、量化后,社员根据人均耕地、劳动贡献年数等标准分配股份,成为“股民”,分享集体资产带来的收益。筹建联合社之始,该镇对自1956年成立农业合作社起,至2004年3月31日实行“镇保”为止,期间已经撤销建制的原村队的人数、人均耕地、劳动贡献年和干部干龄情况等开展调查摸底,按照每亩土地折算35股、一年劳动贡献年折算1股的计算方式,将全镇集体资产量化到110万股左右,全社居民平均每人61股。
联合社参照现代企业管理架构,在全体社员中推选出50名社员代表成立第一届社员代表会议,在此基础上再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对联合社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重大事项如分红、股东变动、预决算公开等,则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讨论。过去,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的任免权和薪酬都由镇党委说了算,成立联合社后则由联合社理事会决定;经营公司的预决算也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考虑到经营风险,该镇集体资产主要投向不动产,还尝试以土地入股形式拥有漕河泾国际光仪电产业园区40%的股份,镇集体可获得的分红回报可观而又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