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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能遗漏集体经济
发行时间:2011-12-20
网站编辑:苏雪明
来源:研究所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能遗漏集体经济

苏雪明

20112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对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非凡。从一般意义上说,城镇集体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经济组成部分,理应是社会管理要覆盖的一个领域。另一方面,我国城镇集体经济60多年成长中也积淀了诸如“二国营”之类的许多诟病,其改革有许多“硬骨头”要啃,其发展有许多路径可探索。因此,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不仅有理论基础,更是现实需要,应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题中之意,不能遗漏。

一、加强对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管理,要依靠城镇集体经济自我管理,自力更生探求发展轨迹

集体经济的一大特点,就是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回顾建国后城镇集体经济60年的发展轨迹,可以清晰地看出,大凡城镇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其自我管理,任何的外来干涉,都会使其发展出现折腾。

    1、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集体经济的命运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出现数次折腾。如果回顾1949年建国后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这段时期的历史,可以说,在高度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城镇集体经济多年受“左”的政策折腾,命运基本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成长的道路比较曲折。

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指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刘少奇、朱德等老一辈领导人,对手工业和手工业合作化也十分重视,先后有过重要论述。在这一系列认识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展了手工业合作化的工作。19507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次代表会议召开,成立了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3年,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党明确规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和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组成部分。1956年初,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形成手工业合作化高潮,基本完成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新中国城镇集体经济基本建立。

其后,本应有一个稳定时期,完善这一新的生产关系,但合作化高潮后,接着就提出了合作社可以向国营企业过渡的意见。1958年,在“大跃进”的思想指导下,全国范围内迅速刮起了“合并”风、“升级”风和“过渡”风。这种城镇集体所有制过多过早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违背了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规律,使城镇集体经济受到严重挫折。鉴于“升级过渡”所造成的恶果,1959年国家出台“手工业18条”,1961年出台“手工业35条”使城镇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紧接著,1966年开始的“文革”,又使城镇集体经济遭受大的破坏,合作经济和“手工业35条”被诬蔑为“资本主义尾巴”和“修正主义黑货”,又再次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城镇集体企业丧失自身特色,沦为“二国营”。

城镇集体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近30年的起起落落,完全受国家政策和大的气候影响,命运不掌握在自己手中。今天,社会上认为的传统集体企业“产权不清、经营不活、分配不灵”“二全民”“二国营”等等弊端,这个充满着种种问题的现状,正是30年长期的“左”的政策折腾出来的。

2、改革开放后,城镇集体经济一度活跃,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市场经济逐步深化的时候,进一步发挥城镇集体经济作用,需要其自力更生。改革开放以后,由于集体企业是安置返城知青的主要渠道,被社会广泛接受,发挥了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的巨大作用。其后,80年代起,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集体经济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城镇,一大批各类国有企业扶办集体、机关事业扶办的集体三产、私营戴集体经济的红帽子企业大量涌现。

进入上世纪90年代,由于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像国企那样规模大,影响广,便于“先行先试”,因此,集体企业率先进行了改制,不仅改制时间相对早,而且改制面较广、涉及的户数较多。大量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的结果,是原先传统意义上的一些“纯”的集体企业在公众视线中消失了,个人占大股的一大批私营企业蓬勃兴起。

断断续续又30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集体经济丧失了光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风光一时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再是经济舞台上的主角了。究其缘由,大概主要是:

首先,集体所有制经济这一制度安排的先天局限性。追溯我国集体经济最初的源头是合作经济。市场经济下的合作经济,其本身就是一种拾遗补缺的经济,是社会上的一些弱势群体为求自救,增强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在自愿的基础上的一种联合。这种形式,更适合于规模较小、能级较低的经济组织形式。

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那种单纯以所有制来指导经济工作的做法已经落伍。大家已经认识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率的提高。由此,大家更愿意从“小企业”的角度探讨相关问题。

到如今的现实是,由于国有经济掌握国计民生的命脉,大家在乎它;由于外资经济的实力,大家重视它;由于私营经济的活力,大家关注它。而规模相对较小、实力相对较弱、活力稍嫌不足的城镇集体经济,自然落入了“冷宫”。以上海为例,根据2010年统计年鉴资料显示,1990年上海市生产总值781.66亿元,集体经济生产总值189.16亿元,占当年的24.2%;而到2009年上海市生产总值15046.45亿元,集体经济生产总值905.85亿元,占当年的比重是6.0%。搞集体的同志如果以原先计划经济模式下形成的思维定势来衡量当下的城镇集体经济,可能会有失落感。不切实际地指望政府给予特殊政策和地位,那不是市场经济的做法。政府的注意力理所当然是更多地关注占更大比重的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抓大放小”是政府行为的理性选择。可以说,目前的城镇集体经济,呈现出一种“放任自流、自生自灭”的状态。这既是不被重视的时候,也是可以自由发挥的时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镇集体经济,其发展的出路就是要回归本源,恢复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的本来面目,把握自己的命运,自力更生探求发展轨迹。

二、加强对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管理,要把握市场经济普遍规律与集体经济特性特点,大力推进改革与发展

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用全社会一盘棋,整体协调、全面发展的角度,来衡量评判城镇集体经济。用科学发展观来重新审视城镇集体经济的定位,从而确定其未来发展方向。一方面,我国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必须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另一方面,与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相比,目前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稍显滞后,“在国有经济不断壮大和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1、转变观念意识,从新的角度审视城镇集体经济。当前,比较突出的阻碍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观念意识问题有两个:

一是用什么眼光看待城镇集体经济?如果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框框”来衡量,目前城镇集体经济体量在萎缩,由此,得出结论,好像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作用在减小。

二是用什么文化塑造城镇集体经济?传统的城镇集体经济长期形成的小作坊式的相对封闭的文化,已经成为了进一步改革发展的桎梏,完全不适应当前经济一体化、市场全球化的发展形势。

因此,必须寻求突破:

一要淡化所有制偏好,探索多种实现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仅要看量,更要注重质;不求量大,但求质高。要从集体资产控制力的角度去思考、去谋划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由此,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实现形式都可以采用。这样,从控制力、影响力的角度,城镇集体经济不是逐渐在消亡,而是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要形成兼容并蓄的开放的企业文化。发扬城镇集体经济文化的精华部分,例如互助合作,内部平等,民主管理等。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济要发展,必须有融合。城镇集体经济只有放弃“夫妻老婆店”、“过过小日子”等传统、封闭的意识,与其他经济成分兼容并蓄,才可能做大做强。

2、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完善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管理体系,对其实行有效管理,推进其改革与发展,必须先夯实基础性工作。

一是有必要对城镇集体经济的现状进行再次的清产核资。搞清家底,是加快改革与发展的前提。199612月,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进行试点,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过城镇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工作,对当时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10多年过去了,目前集体资产到底是怎么一个情况,大家又说不清楚了。因此,很有必要重新搞一次城镇集体经济的清产核资。在分清资产权益的基础上,再出台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业已存在的城镇集体经济,核心工作是界定好资产、管好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对新设立的城镇集体组织,首要的工作是明晰产权,从源头上杜绝资产不清。

二是完善城镇集体经济的统计体系。只有状况清,才能目标准,才能措施到位。而现实是城镇集体经济的统计体系并不完善。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有多少集体企业?多少集体经济从业人员?上海集体资产的规模到底有多大?……这些问题,上海经济年鉴不统计了;上海统计局只有笼统的集体产值的大数,并没有具体的企业数、人员数、资产数,且反映集体的数据与大家生活中接触到的实际有些差距。似乎目前这方面没有比较权威的答案。而且,不同统计部门出来的数字也不尽相同。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还是城镇集体经济比较分散,有传统的各级联社及其企业、有各路国有大企业扶办的集体,各家的孩子各家抱,各说其是。因此,为反映真实的现况,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要尽快完善统计体系。

三是加快城镇集体经济领军人物的培养。人才对于任何事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一项事业的兴旺,离不开领军人物。城镇集体经济,历史上是“二国营”,低人一等,引不进人才;实现中是不够强,实力稍逊,吸引不了人才。而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尤为迫切”,又急需人才,尤其是既深谙市场竞争技能,又熟悉集体经济特性的领军人物。因此,千方百计加快优秀领军人物的引进和培养,关系到城镇集体经济能否再次兴旺发达。

胡锦涛同志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想,对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城镇集体经济作为社会就业重要渠道、社会稳定重要领域、社会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改革和发展,可以说,任务艰巨,亟待破题。在笔者行文的时候,恰逢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座谈会”上提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作用。看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逐步认识到: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作者为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能遗漏集体经济
发行时间:2011-12-20
网站编辑:苏雪明
  
来源:研究所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能遗漏集体经济

苏雪明

20112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对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促进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非凡。从一般意义上说,城镇集体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经济组成部分,理应是社会管理要覆盖的一个领域。另一方面,我国城镇集体经济60多年成长中也积淀了诸如“二国营”之类的许多诟病,其改革有许多“硬骨头”要啃,其发展有许多路径可探索。因此,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不仅有理论基础,更是现实需要,应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题中之意,不能遗漏。

一、加强对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管理,要依靠城镇集体经济自我管理,自力更生探求发展轨迹

集体经济的一大特点,就是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回顾建国后城镇集体经济60年的发展轨迹,可以清晰地看出,大凡城镇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其自我管理,任何的外来干涉,都会使其发展出现折腾。

    1、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集体经济的命运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出现数次折腾。如果回顾1949年建国后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这段时期的历史,可以说,在高度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城镇集体经济多年受“左”的政策折腾,命运基本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成长的道路比较曲折。

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指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刘少奇、朱德等老一辈领导人,对手工业和手工业合作化也十分重视,先后有过重要论述。在这一系列认识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展了手工业合作化的工作。19507月,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次代表会议召开,成立了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3年,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党明确规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和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组成部分。1956年初,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形成手工业合作化高潮,基本完成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新中国城镇集体经济基本建立。

其后,本应有一个稳定时期,完善这一新的生产关系,但合作化高潮后,接着就提出了合作社可以向国营企业过渡的意见。1958年,在“大跃进”的思想指导下,全国范围内迅速刮起了“合并”风、“升级”风和“过渡”风。这种城镇集体所有制过多过早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违背了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规律,使城镇集体经济受到严重挫折。鉴于“升级过渡”所造成的恶果,1959年国家出台“手工业18条”,1961年出台“手工业35条”使城镇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紧接著,1966年开始的“文革”,又使城镇集体经济遭受大的破坏,合作经济和“手工业35条”被诬蔑为“资本主义尾巴”和“修正主义黑货”,又再次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城镇集体企业丧失自身特色,沦为“二国营”。

城镇集体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近30年的起起落落,完全受国家政策和大的气候影响,命运不掌握在自己手中。今天,社会上认为的传统集体企业“产权不清、经营不活、分配不灵”“二全民”“二国营”等等弊端,这个充满着种种问题的现状,正是30年长期的“左”的政策折腾出来的。

2、改革开放后,城镇集体经济一度活跃,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市场经济逐步深化的时候,进一步发挥城镇集体经济作用,需要其自力更生。改革开放以后,由于集体企业是安置返城知青的主要渠道,被社会广泛接受,发挥了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的巨大作用。其后,80年代起,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集体经济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城镇,一大批各类国有企业扶办集体、机关事业扶办的集体三产、私营戴集体经济的红帽子企业大量涌现。

进入上世纪90年代,由于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像国企那样规模大,影响广,便于“先行先试”,因此,集体企业率先进行了改制,不仅改制时间相对早,而且改制面较广、涉及的户数较多。大量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的结果,是原先传统意义上的一些“纯”的集体企业在公众视线中消失了,个人占大股的一大批私营企业蓬勃兴起。

断断续续又30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集体经济丧失了光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风光一时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再是经济舞台上的主角了。究其缘由,大概主要是:

首先,集体所有制经济这一制度安排的先天局限性。追溯我国集体经济最初的源头是合作经济。市场经济下的合作经济,其本身就是一种拾遗补缺的经济,是社会上的一些弱势群体为求自救,增强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在自愿的基础上的一种联合。这种形式,更适合于规模较小、能级较低的经济组织形式。

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那种单纯以所有制来指导经济工作的做法已经落伍。大家已经认识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率的提高。由此,大家更愿意从“小企业”的角度探讨相关问题。

到如今的现实是,由于国有经济掌握国计民生的命脉,大家在乎它;由于外资经济的实力,大家重视它;由于私营经济的活力,大家关注它。而规模相对较小、实力相对较弱、活力稍嫌不足的城镇集体经济,自然落入了“冷宫”。以上海为例,根据2010年统计年鉴资料显示,1990年上海市生产总值781.66亿元,集体经济生产总值189.16亿元,占当年的24.2%;而到2009年上海市生产总值15046.45亿元,集体经济生产总值905.85亿元,占当年的比重是6.0%。搞集体的同志如果以原先计划经济模式下形成的思维定势来衡量当下的城镇集体经济,可能会有失落感。不切实际地指望政府给予特殊政策和地位,那不是市场经济的做法。政府的注意力理所当然是更多地关注占更大比重的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抓大放小”是政府行为的理性选择。可以说,目前的城镇集体经济,呈现出一种“放任自流、自生自灭”的状态。这既是不被重视的时候,也是可以自由发挥的时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镇集体经济,其发展的出路就是要回归本源,恢复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的本来面目,把握自己的命运,自力更生探求发展轨迹。

二、加强对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管理,要把握市场经济普遍规律与集体经济特性特点,大力推进改革与发展

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用全社会一盘棋,整体协调、全面发展的角度,来衡量评判城镇集体经济。用科学发展观来重新审视城镇集体经济的定位,从而确定其未来发展方向。一方面,我国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必须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另一方面,与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相比,目前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稍显滞后,“在国有经济不断壮大和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1、转变观念意识,从新的角度审视城镇集体经济。当前,比较突出的阻碍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观念意识问题有两个:

一是用什么眼光看待城镇集体经济?如果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框框”来衡量,目前城镇集体经济体量在萎缩,由此,得出结论,好像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作用在减小。

二是用什么文化塑造城镇集体经济?传统的城镇集体经济长期形成的小作坊式的相对封闭的文化,已经成为了进一步改革发展的桎梏,完全不适应当前经济一体化、市场全球化的发展形势。

因此,必须寻求突破:

一要淡化所有制偏好,探索多种实现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仅要看量,更要注重质;不求量大,但求质高。要从集体资产控制力的角度去思考、去谋划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由此,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实现形式都可以采用。这样,从控制力、影响力的角度,城镇集体经济不是逐渐在消亡,而是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要形成兼容并蓄的开放的企业文化。发扬城镇集体经济文化的精华部分,例如互助合作,内部平等,民主管理等。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济要发展,必须有融合。城镇集体经济只有放弃“夫妻老婆店”、“过过小日子”等传统、封闭的意识,与其他经济成分兼容并蓄,才可能做大做强。

2、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完善城镇集体经济的社会管理体系,对其实行有效管理,推进其改革与发展,必须先夯实基础性工作。

一是有必要对城镇集体经济的现状进行再次的清产核资。搞清家底,是加快改革与发展的前提。199612月,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进行试点,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过城镇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工作,对当时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10多年过去了,目前集体资产到底是怎么一个情况,大家又说不清楚了。因此,很有必要重新搞一次城镇集体经济的清产核资。在分清资产权益的基础上,再出台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业已存在的城镇集体经济,核心工作是界定好资产、管好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对新设立的城镇集体组织,首要的工作是明晰产权,从源头上杜绝资产不清。

二是完善城镇集体经济的统计体系。只有状况清,才能目标准,才能措施到位。而现实是城镇集体经济的统计体系并不完善。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有多少集体企业?多少集体经济从业人员?上海集体资产的规模到底有多大?……这些问题,上海经济年鉴不统计了;上海统计局只有笼统的集体产值的大数,并没有具体的企业数、人员数、资产数,且反映集体的数据与大家生活中接触到的实际有些差距。似乎目前这方面没有比较权威的答案。而且,不同统计部门出来的数字也不尽相同。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还是城镇集体经济比较分散,有传统的各级联社及其企业、有各路国有大企业扶办的集体,各家的孩子各家抱,各说其是。因此,为反映真实的现况,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要尽快完善统计体系。

三是加快城镇集体经济领军人物的培养。人才对于任何事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一项事业的兴旺,离不开领军人物。城镇集体经济,历史上是“二国营”,低人一等,引不进人才;实现中是不够强,实力稍逊,吸引不了人才。而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尤为迫切”,又急需人才,尤其是既深谙市场竞争技能,又熟悉集体经济特性的领军人物。因此,千方百计加快优秀领军人物的引进和培养,关系到城镇集体经济能否再次兴旺发达。

胡锦涛同志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想,对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城镇集体经济作为社会就业重要渠道、社会稳定重要领域、社会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改革和发展,可以说,任务艰巨,亟待破题。在笔者行文的时候,恰逢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座谈会”上提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作用。看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逐步认识到:推进城镇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作者为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