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视和支持城镇集体(合作)经济发展
吕坚东
2010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财政部协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下达了“关于集体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研究”的专题。我们认为,工信部的立题是有其用意和目的的。题目的“发展”在前,“改革”在后,应当理解为主题是发展,改革是条件、是动力。要把主要精力用于到研究如何促进发展上,这既反映了现实,也是对集体经济在新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的肯定。
一、新时期集体经济的现状和作用
首先是对新时期集体经济现状的调查与分析。重点分析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中的新变化,新发展。分两个阶段,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第一阶段。90年代中期到现在是第二阶段。这一时期集体经济的发展态势,很像一个倒置的“V”字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集体经济处于高峰发展阶段。“文革”以后,正值百废待兴、“拨乱反正”,经济急需恢复和发展。知识青年返城,大批社会人员和待业子女就业,转复军人和残疾人安置等等对就业形成很大压力,保障市场供应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迫在眉睫。当时非公企业又没有充分发展起来,只靠国有企业是没办法解决这么多困难的。在那个阶段,发展集体经济国家给了许多优惠政策,不仅原有的集体企业大发展,新办的集体企业也层出不穷,甚至国有企业,街道社区也大办集体企业、服务业,一时间集体经济迅猛发展。时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的陈清泰同志说“到1994年,在工业企业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是:在资产总量中,公有制占79.7%,其中国有的部分占60.6%,集体部分占19.1%;在销售收入中,公有制工业所占比例是79.6%,其中国有部分占52.1%,集体部分占27.5%;在实现利润中,公有制工业占67.6%,其中国有占46.1%,集体占21.6%。可以看出集体经济在工业经济总量中大约占到1/5到1/4。集体经济成为城镇的第二大经济力量。”从就业看,由于城镇集体经济遍布在一、二、三产业中,仅轻工、商业、建筑、交通运输,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城市区街和县管集体企业,就业人数就达3200万人,接近城镇职工总数的1/4。其中仅1978年到1982年就业人数达1237.9万人,占城安置就业人数的32.3%。邓小平同志曾经赞扬说“搞集体所有制,解决就业问题……这是用经济政策来解决政治问题”。可见,集体经济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中功不可没。
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的第二阶段,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探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路子,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的新机遇,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三减三增一扩散”。
“三减”是,集体企业数量减,就业人数减,在全部工业产值中的比重减少。三增:是集体资本总额、集体工业总产值、集体企业利润增长。全国两次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到2008年底集体企业法人单位集体资产总额是9万亿元,比2004年增加1.8万亿元;集体企业总产值(不含股份合作、集体联营)8956亿元,比2004年增加1091亿元;规模以上集体企业利润总额(不含股份合作、集体联营)617亿元,比2004年增加105亿元。说明改革中集体经济的实力在增强。
一扩散:即集体资本已经改变了单一所有制的形式,与私营、个体和外资等形成混合所有制。据2004全国经济普查显示,集体资产融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港澳台等6类企业的资产有1185.02亿元,占全国集体资本总额41.6%。集体经济为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从城镇集体经济中的轻工集体经济看,情况也是如此。规模以上轻工集体工业企业2008年与2002年比较,2008年企业数为0.59万个,比2002年减少1.29万个,下降54.2%;从业人数2008年为159万人,比2002年的227万人,下降29.96%;工业总产值8377亿元,比2002年的6000亿元增加2377亿元,增长39.6%;但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却下降69.52%。企业总资产为6268亿元,比2002年增加1093亿元,增长21.12%;利润总额为366亿元,比2002年258亿元,增长29.5%。
在这一阶段,集体经济企业为改革开放至少作出了三大新贡献:一是以产权制度为核心,深化企业改革,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集体、合作经济;二是职工低偿或无偿下岗、转岗,为国家承担了大量改革成本,使改革顺利进行;三是大量集体企业和职工转制成非公有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厂房、设备、产品和人才、技术支持,为多种所有制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改革开放30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集体经济形成了新特点、新作用、新问题和新机遇的四新格局。
新特点:一是在改革中,集体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来“你有我有,大家都没有”的资产,开始得到了明晰,企业中明确了集体和个人的资产所有权。企业单一的集体资产,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二是企业出现了多种组织形式。有经过改革的集体企业,有股份合作制企业和集体联营企业,也有集体与国有、非公经济掺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也有股份制、公司制或者租赁、承包等多种多样企业组织形式,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走上科学,标志着新型集体经济已诞生;三是用人和分配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新机制。由政府按计划分配人员的状况彻底改变,职工与企业实行了聘任制或合同制。在分配上不光实行按劳分配,资金、技术、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也都可以参与分配。
新作用:改革后的集体经济,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增加财政收入,开拓国际市场等经济性能等方面仍然重要,但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进程中,以城镇集体经济自身特性组成的企业具有多为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特点,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传承手工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就业、促进扩大内需、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尤为突出,不可忽视。
新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些在改革大潮中,因缺乏改制成的困难企业的继续改革,再次提上了日程,必须多方筹集资金,将这些曾经是独立法人单位的困难企业进行改革,并妥善安置职工。一些在改革中没有劳保、医保的下岗职工,也要随着经济发展和公共福利的提高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否则将成为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困素。
新机遇:改革开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做到社会科学、协调、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使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这始终是不懈追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在发展中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且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所有这一切都为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生存发展指明了方向,让其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是新的、重大的历史机遇,必须认真研究,抓准抓住,在新的机遇期中促进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新发展。
研究分析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30年,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集体经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仍然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二、集体经济在改革发展中的脱胎换骨变化,是一种进步,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生存发展先决条件;三、经过改革洗礼的新型集体经济仍会发展,仍能发展,应给予多方的关心和支持;四、在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发展、合作经济面临新的机遇,迎来了新的发展春天。
二、对集体经济发展与改革的意见与建议
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中国的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了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重视和支持集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
如何发展和改革集体经济,这是一个从理论和实践上都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首先要统一对新时期集体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这主要是从理论研究和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上加大力度。加强舆论宣传,统一对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扩大就业渠道,丰富社会生产,促进扩大内需,实现共同富裕和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中作用的认识。做好与政府部门和领导的沟通。总结一批像海尔、新疆特变电工、深圳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石东坝机电集团、四川成都彩虹集团、上海新工联、上海城镇联社发展混合所有企业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等的典型经验,用实践证明,集体企业经过改革改制,能够焕发青春,作强作大,为国家作出新贡献。
二是,继续深化和完善集体企业改革。目前,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还有一些困难企业没有改革。其中一部分长期处于“活不了,死不起”的状态。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集体企业职工人均年工资20958元,仅为国有企业职工的58.98%;据全国总工会对46家集体企业的调查,有近20%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且拖欠时间长,数量大;据广东省联社统计,退休职工中有42%没有养老保险,有70.4%没有医疗保险。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财政比较困难,重点支持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职工安置。现在,国家财政大为好转,已经有能力顾及曾经为国家作出过贡献的困难集体企业的改革。应当按照国家《东北厂办集体改制具体意见》中的原则和方法,认真解决好困难企业的问题,我们匡算了一下,按照企业、地方政府和国家共同负担的原则,大约国家每年补助70亿元左右,有三年时间就可以基本解决改革中职工安置的问题。通过改革让那些能重组的企业重组,盘活存量资产;该破产、撤销的企业,依法破产消号,认真把职工安置好,从根本上解决集体企业改革中的实际问题。过去,集体企业职工为国家分解和承担了改革的成果,现在他们理应共享改革的成果。
三是,积极扶持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城镇化建设,共同富裕、促进社会科学、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集体经济有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的传统,并且有以中小企业为主组织灵活,投资少、见效快、劳动密集的特点,这些传统和特点,曾经铸就了集体经济辉煌的过去。现在,我们国家正处在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城镇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新形势下,发展具有历史传统和特点的多种形式集体企业、合作企业,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既不能全部发展现代化的大工业,也不能都建成超级大城市。发展中小企业、中小城镇和现代化新农村,让从农村走出来的人,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就地农转工的人既有工作干,又过上了城镇化的生活,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大有作为。各种形式的新型集体、合作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原料、劳动力多种资源,发展污染少、市场有需求,人民生活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业,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方向。目前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和联合起来合作生产的企业已在城镇化进程中不断涌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现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这应当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收入差距的加大,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积极发展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特征的集体企业,使职工既然按劳分配,又能将资金、技术、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不仅能增加收入,也能较好避免非公企业中越来越突出的分配不公和劳资矛盾,逐步做到共同富裕。
手工业从来都是集体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它承载着中华民族厚重的文化传统,聚集了众多的能工巧匠和工艺大师,制造了中外闻名的中华瑰宝。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有利于凝聚力量和促进中华手工艺的传承发展。
集体经济、合作经济遍布一二三产业,许多企业承担为大企业配套和为人民生活服务的职能。上海、北京、天津等地的城镇集体生产服务联社组织大批为城镇居民生活服务的企业。实践证明,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对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发展服务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从政策上支持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前一阶段,国家工信部与中华全国合作总社起草了一个《关于促进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已征求了多个政府部门的意见,应当抓紧出台。建议学习国外经验,各地建立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改、创新、新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每年安排的发展城镇集体、合作经济的周转金;财政每年从城镇集体、合作企业税收总额较上年增长部分划出一定比例;企业按销售收入税前提取的互助合作基金和捐赠等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基金实行分级分部门筹集、管理和使用,由财政部门监督。
五是,从法律法规上保证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生存与发展。应当把《宪法》中关于集体、合作经济的规定,变成具体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的《集体企业条例》也已近二十年了,其中有些内容已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企业的需要,应当通过充分地调查研究,按照实际需要和《物权法》,对《条例》进行修改。对在改革中出现的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特征的集体经济,应当改变当前不给工商登记的状况,支持其发展。凡是群众创造的各种形式的集体企业、合作企业,都应依法依规给予注册登记。
六是,加强对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机构建设。在政府机构改革中,集体经济的政策主管部门和指导、服务机构都发生了变化,有的撤销,有的没有明确职能。从国家到基层,现在没有一个统一的集体经济管理部门。以往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服务机构,在改革中有的被撤销,有的与不同的政府部门合署办公,也没统一明确的职能。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既然《宪法》把集体经济规定为一种现阶段的所有制形式,基本经济制度中也把它看成是应当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经济之一 ,那么从国家机构建设的角度就应当确定主管部门和集体资产的监管机构,明确职能;从有利于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展改革的角度,确立指导服务机构。这样就可以从组织上真正保证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为社会的科学、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