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近期国家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方面有何新政策?
答: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更好地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12月5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填报说明》,修订了当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新申报表采取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对税收与会计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并计算企业应纳税款的方法,共41张,具体包括1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6张收入费用明细表,15张纳税调整表,1张亏损弥补表,11张税收优惠表,4张境外所得抵免表,2张汇总纳税表。
新申报表围绕主表进行填报,主表数据大部分从附表生成,既可以电子申报,又可以手工填写。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凡涉及的,选择填报,不涉及的,就无需填报,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规模、业务情况,对于占企业所得税纳税户80%以上的小微企业而言,可能仅需填报4—5张,较之前更为简化、便捷。
此外,新申报表还将资产损失、政策性搬迁、企业重组等一些需纳税人报送的特殊业务精简并纳入申报体系。申报表中既有会计信息,又有税会差异情况,在结构方面更加科学合理、信息更为丰富完整,能够较为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与税收情况,有利于纳税人加强财务核算、控制财务风险,也为税务部门开展后续管理和风险管理、税收政策评估提供了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