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内瑞拉先后进行过两轮混合所有制改革,其导向各不相同。20世纪70年代,改革主要是引入私企和西方跨国公司,目的是将国企改造成按商业模式运行的企业,即主要追求商业利润而不考虑其他社会利益目标。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出资对企业进行国有化,并改造成新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由国家、社区、职工共同持股的社会混合所有制企业。
在社会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家持有股份一般约占51%,以确保企业为社会、职工服务的大方向;社区、职工持有的集体合作股份占49%,以保证民众、职工的充分参与。实践证明,该混合所有制改革极大提高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威望,工人们对政府维护自身利益并让自己当家作主深为感激,劳动积极性空前焕发,许多钢铁企业在实行社会混合所有制后产量翻番增长。2013年,委内瑞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排名全球第61位,并成为拉美各国人均分配最平等的国家之一。
社会混合所有制企业具有很强的“社会服务“属性。企业能够在私企、外企纷纷停产的经济危机时期坚持生产经营,有效减少社会失业。企业还能更好地兼顾社会利益和社区利益,诸如钢铁、水泥企业能以优惠价格为政府的居民住宅计划提供建材,这与以前私营、外资企业唯利是图,甚至故意制造供应短缺,形成了鲜明对比;石油、电力等领域的企业则充分发挥人力物力财力优势,积极参与教育培训、扶贫脱困、创办集体合作企业等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