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近期国家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有何新政策?
答:日前,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通知》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年销售额24万元)提高到3万元(年销售额36万元),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体现了政府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