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广东省国资委召开会议,国企改革试点工作简单路线图出炉,将启动首期50亿元改革基金进行扶持,50户省属国有企业试点改革进入实质的方案设计和操作阶段,备受关注的员工持股问题也首次予以明确,“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0%和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
会议提出,广东省将支持试点企业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依法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持股。推进方式原则上采取增资扩股方式。员工持股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同步实施,在具体实施上,先引入战略投资者,再按同股同价的原则实施员工持股。入股资金可以分期付款,原则上不超过3年,首期出资款应在1年内到位且不得低于出资额的40%;员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低于出资额的30%,剩余参股资金款可通过信托、股权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等筹集,利息费用由个人承担,试点企业不得为员工融资提供担保。不过员工持股也有约束条件。实施员工持股应体现权利和责任的对等,方案和合同必须同步设置业绩增长、任职年限等行权条件以及股权分红延期支付、延期退出、追索扣回等约束条件。
在翌日举行的第二次广东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项目展示对接活动上,省国资委等多个部门共推出对接项目180个,涉及交通物流、金融服务、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生物医疗等17个行业;完成签约项目共43个,引入民间资本376.6亿元。其中,省属企业签约项目14个,引入民间资本235.6亿元。截至9月底,广东省混合所有制企业占全省国家出资企业总户数38.32%,比2013年12月底提高了7.4%,体现了混合所有制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