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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出台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意见
发行时间:2014-09-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日前,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供销总社等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力争70%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县级以上示范社超过20万家,使合作社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意见》明确了规范合作社发展的十二项主要任务。要求合作社发挥章程的规范作用、依法登记注册、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协调运转的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成员账户和管理档案、公平合理分配收益,定期公开社务、坚持诚信经营、稳妥开展信用合作、推进信息化建设。

《意见》在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方面指出,各级财政要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林)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合作社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正向激励措施,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的用水用电及本社成员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相关价格。

《意见》在强化指导服务方面强调,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指导服务,抓好督促检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形势研判。推进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的指导服务体系。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强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要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把农民合作社人才纳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依托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大规模开展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培训。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技人员、农村能人等领头创办农民合作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民合作社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九部门联合出台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意见
发行时间:2014-09-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日前,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供销总社等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力争70%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县级以上示范社超过20万家,使合作社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意见》明确了规范合作社发展的十二项主要任务。要求合作社发挥章程的规范作用、依法登记注册、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协调运转的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成员账户和管理档案、公平合理分配收益,定期公开社务、坚持诚信经营、稳妥开展信用合作、推进信息化建设。

《意见》在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方面指出,各级财政要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林)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合作社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正向激励措施,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的用水用电及本社成员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相关价格。

《意见》在强化指导服务方面强调,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指导服务,抓好督促检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形势研判。推进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的指导服务体系。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强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要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把农民合作社人才纳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依托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大规模开展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培训。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技人员、农村能人等领头创办农民合作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民合作社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