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思路强化集体经济“三资”监管
发行时间:2013-09-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积极探索,加强集体经济“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监管,走出了一条集体经济发展与监管的新路子。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8个社区组建了8家社区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深圳“首创”。在股权结构上,设立了34%的集体股和66%的个人股,使产权更加清晰;在股权内容上,实行“一股一票”制和按股份比例享受分红;在治理结构上,实行股东大会制度;在经营管理上,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上述一系列创新性的制度安排,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强化公司内部监管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在充分吸收、借鉴股份合作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方优势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公司章程、集体股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财务、物资采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范本),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引导社区集体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三是实行集中记账制度,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设立社区集体经济财务监管中心,实现全部社区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记账。“集中记账模式”明确公司的财务人员由各公司推荐,由财务监管中心统一聘用、管理、培训与考核,受办事处和公司的双重管理。财务监管中心从资金收付、投融资管理、工程采购等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着手,把控公司财务管理程序,按月出具财务报表并公示违规行为,接受股民监督。四是搭建党风廉政信息平台,全面推行企务公开。在党风廉政信息平台设置了社区企务公开模块,将“三资”运营情况以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作为公开内容,大力推进企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将集中记账的财务专业软件和党风廉政公开系统无缝对接,设定各类财务预警指标参数,建立财务监测月报制度,将“三资三化”的阳光企财推向深入。通过推进企务公开,加强股民对公司事务的参与和监督,规范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过程,推动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群策群力地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