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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规范使用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
发行时间:2013-08-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日前,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长远发展,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等。

《办法》规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符合下列条件:()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具有符合“民办、民管、民享”原则的农民合作组织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服务网络健全,能有效地为合作组织成员提供农业专业服务;()具备管护能力,能确保项目形成的资产长期发挥作用;()合作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0户,同时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

《办法》明确,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提供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培训及服务;()组织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获得认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发展;()改善服务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其他事项。

财政部:进一步规范使用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
发行时间:2013-08-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日前,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长远发展,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等。

《办法》规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符合下列条件:()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具有符合“民办、民管、民享”原则的农民合作组织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服务网络健全,能有效地为合作组织成员提供农业专业服务;()具备管护能力,能确保项目形成的资产长期发挥作用;()合作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0户,同时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

《办法》明确,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提供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培训及服务;()组织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获得认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发展;()改善服务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