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防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风险方面,将在制度上设立“防火墙”,同时2022年还将新增扶持1292个村,每个村补助1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文件提出,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或合资设立的企业按照一般市场主体运行管理,如果经营不善可以依法破产;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特殊市场主体来对待,只能以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所有权以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中的出资部分对债务承担责任,不得将土地所有权等法律法规禁止抵押的集体资产用于抵押。
除了在制度上设立“防火墙”,四川省还进一步落实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支持政策。在继续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方面,2022年四川将新增扶持1292个村,每个村补助1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同时将脱贫攻坚期间设立的“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更名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农旅结合、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业态;将财政投入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按规定程序依法委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其收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另外还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投入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