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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合作社
发行时间:2022-04-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国民经济恢复之后,国家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许多新问题。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顺利实现,朝鲜停战谈判双方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协议,我国已具备了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条件。于是,党中央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的主体是国家工业化,这是改变中国落后状态而臻于富强的关键所在。

此时,我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和积累了一些新的矛盾。在农村,土改以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发展对粮食及农产品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而贫富差距的出现又引起党和政府对两极分化的关注。在城市,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限制和反限制斗争时起时伏,给国家经济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这种状况使党不能不考虑加紧和扩大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和城市限制资本的措施。这样,就把对国民经济实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提到日程上来。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的实践,党中央认为,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原因在于:一是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成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物质基础。二是已经积累了利用和限制私营工商业的许多经验,并已进行了初步改造。三是已经积累了土改后农村开展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经验,实际上成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四是从国际环境看,资本主义国家很不景气,社会主义国家正充满向上发展的活力。

党中央经过将近一年的酝酿,形成和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6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作了完整的表述。同年9月,党中央正式向全国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这是党在历史的关键时刻采取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在党内迅速统一了认识,也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新纲领。

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宣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前就已经启动。19519月,党中央制定《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强调互助合作运动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采取稳步前进的方针,必须贯彻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1953 12月,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

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就是在这两个决议的指导下稳步推进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主要是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19539月以后,进入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的阶段。由于1953年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后,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矛盾出现,引发粮食价格剧烈波动。为此,中共中央对粮食、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加快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在1955 7月后,农业合作化形成高潮。

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和成效是明显的,当时的统计材料表明,合作社80%以上都增产增收,并且一般都是互助组优于单干,合作社又优于互助组。因此,互助合作运动得到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加入合作社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行动。

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过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因地制宜,按照不同手工业者容易接受的形式,由低级到高级、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地进行。国家坚持贯彻自愿互利原则,力求把合作社办得对生产者、国家和消费者三方面都有利。到1956年底,全国基本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途径实现的。从1954年开始转入重点发展公私合营这种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1954年底,按照“统筹兼顾、归口安排、按行业改造”的方针,加快了改造的步伐。

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至此,中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三、提出合作社在过渡时期的方针和任务

1953423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邓子恢在会上作总结报告,强调发展贸易工作,加强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农业生产。他说:“农村工作部要帮助各级党委注意研究对各地贸易公司与合作社的领导,研究价格政策。”在谈到贸易公司与合作社时,他说:“这是我们要把千百万个体经济、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吸引到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中来的重要方法之一。”

1954318日至423日,全国合作总社召开了全国合作社第二次省、市合作社主任会议。会议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总结了过去4年的供销、消费合作社工作,研究修正了各级合作社示范章程,讨论并确定了过渡时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等问题。

会议认为,全国合作社已发展成遍布农村的新型的群众性的合作商业网,对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互助合作都起了较好作用。在城乡物资交流中,合作社已成为国营商业的得力助手。会议提出,合作社在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是:第一,通过供销业务为农业生产服务,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支援工业,巩固工农联盟;第二,促进个体农民和手工业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三,领导农村市场,对私商进行改造,逐步扩大农村的社会主义商业阵地。

中共中央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好,会议报告提出的一些意见是正确的,并于同年727日批转全国贯彻实行。

    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为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在保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拥护的情况下完成,其成就和影响是伟大而深远的。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都已确立。至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了。
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合作社
发行时间:2022-04-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国民经济恢复之后,国家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许多新问题。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顺利实现,朝鲜停战谈判双方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协议,我国已具备了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条件。于是,党中央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的主体是国家工业化,这是改变中国落后状态而臻于富强的关键所在。

此时,我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和积累了一些新的矛盾。在农村,土改以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发展对粮食及农产品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而贫富差距的出现又引起党和政府对两极分化的关注。在城市,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限制和反限制斗争时起时伏,给国家经济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这种状况使党不能不考虑加紧和扩大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和城市限制资本的措施。这样,就把对国民经济实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提到日程上来。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的实践,党中央认为,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原因在于:一是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成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物质基础。二是已经积累了利用和限制私营工商业的许多经验,并已进行了初步改造。三是已经积累了土改后农村开展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经验,实际上成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四是从国际环境看,资本主义国家很不景气,社会主义国家正充满向上发展的活力。

党中央经过将近一年的酝酿,形成和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6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作了完整的表述。同年9月,党中央正式向全国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这是党在历史的关键时刻采取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在党内迅速统一了认识,也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新纲领。

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宣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前就已经启动。19519月,党中央制定《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强调互助合作运动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采取稳步前进的方针,必须贯彻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1953 12月,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

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就是在这两个决议的指导下稳步推进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主要是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19539月以后,进入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的阶段。由于1953年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后,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矛盾出现,引发粮食价格剧烈波动。为此,中共中央对粮食、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加快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在1955 7月后,农业合作化形成高潮。

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和成效是明显的,当时的统计材料表明,合作社80%以上都增产增收,并且一般都是互助组优于单干,合作社又优于互助组。因此,互助合作运动得到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加入合作社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行动。

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过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因地制宜,按照不同手工业者容易接受的形式,由低级到高级、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地进行。国家坚持贯彻自愿互利原则,力求把合作社办得对生产者、国家和消费者三方面都有利。到1956年底,全国基本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途径实现的。从1954年开始转入重点发展公私合营这种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1954年底,按照“统筹兼顾、归口安排、按行业改造”的方针,加快了改造的步伐。

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至此,中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三、提出合作社在过渡时期的方针和任务

1953423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邓子恢在会上作总结报告,强调发展贸易工作,加强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农业生产。他说:“农村工作部要帮助各级党委注意研究对各地贸易公司与合作社的领导,研究价格政策。”在谈到贸易公司与合作社时,他说:“这是我们要把千百万个体经济、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吸引到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中来的重要方法之一。”

1954318日至423日,全国合作总社召开了全国合作社第二次省、市合作社主任会议。会议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总结了过去4年的供销、消费合作社工作,研究修正了各级合作社示范章程,讨论并确定了过渡时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等问题。

会议认为,全国合作社已发展成遍布农村的新型的群众性的合作商业网,对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互助合作都起了较好作用。在城乡物资交流中,合作社已成为国营商业的得力助手。会议提出,合作社在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是:第一,通过供销业务为农业生产服务,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支援工业,巩固工农联盟;第二,促进个体农民和手工业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三,领导农村市场,对私商进行改造,逐步扩大农村的社会主义商业阵地。

中共中央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好,会议报告提出的一些意见是正确的,并于同年727日批转全国贯彻实行。

    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为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在保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拥护的情况下完成,其成就和影响是伟大而深远的。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都已确立。至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