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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理论探索与现实考察
发行时间:2021-10-15
网站编辑:王琳 刘红梅
来源:上海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征文活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意识形态经历了显著的动态演变过程。这一演变过程,一方面是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结果,另一方面,在中国共产党始终对我国意识形态保持较强能动性和主导性的条件下,又成为促进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反推力,并且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演变内涵与特征。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拟从马克思经典意识形态理论逻辑出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理论内涵与特征进行深入探索,并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意识形态演变的现实路径。

一、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及其演变的经典逻辑

意识形态,其基本含义是对事物的认知和理解,是一定时期的观念、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逻辑,意识形态的演变,一方面反映了物质利益关系的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又会作用于经济基础,继而共同推动社会的变革过程。

首先,根据马克思经典理论,意识形态的本质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关系。

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实践中的经济关系和物质关系的主观反映,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社会存在分不开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通过批判宗教与现实之间、黑格尔法哲学与德国现实解放之间的关系,指出以宗教为代表的各种观念形态不过是“颠倒的世界意识”,只有将对观念形态这一“副本”的批判上升到对资产阶级现实社会的批判,才能真正揭示观念形态与社会现实存在之间的关系。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通过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将“自我意识”和“批判哲学”作为推动社会发展动力因素,揭示了以布鲁诺·鲍威尔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神圣家族”的唯心性质,进一步否定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的“头脚倒置”性。

其后,马克思论证了其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满口都是“震撼世界”的语言,但“他们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不能理解人的经济生活从本质而言是实践的,更不理解“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马克思认为,所谓经济生活,是人们在现实经济实践中生产满足吃穿住行等需要的生产行为,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作为观念形态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也就是说,人们的观念形态是在人们生活中生产出来的,是对人们物质生产关系的反映。

其次,意识形态所表现的物质关系反映着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

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分析是基于阶级社会这一历史条件的,并认为意识形态是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正如有学者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描述为‘副现象概念’,因为他把意识形态视为取决于和来自于经济条件与阶级生产关系”的一种形式。更进一步地,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普遍存在物“商品”来揭示剩余价值的秘密和资本的本质,并在这一过程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经济、法律、道德、艺术等观念形态反映的内容,不过是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的利益诉求,是统治阶级编造出的自我“幻想”,其目的是为资本主义社会做合法性辩护。

这意味着,意识形态实质上反映着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一种相互对立的利益关系,且这与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劳资利益关系有着逻辑一致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所有者是“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雇佣劳动者为了维持生存,不得不将其劳动力出卖给资本所有者,随着资本雇佣劳动过程的开始,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利益对立便成为必然,且资本的利益会成为社会生产过程的主导。然而,这种利益的对立和支配并不会止步于物质生产领域,因为“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作为“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的统治阶级,其将会通过各种途径支配“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而这一支配与被支配过程的结果,便是一定时期意识形态的形成。因此,意识形态实质上是统治阶级通过对精神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支配,保障其对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支配的“手段”,其由物质利益关系决定,同时又会影响和改变物质利益关系。

再次,阶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意识形态具有显著的历史性和动态性。

阶级社会并不是静态发展的,而是始终伴随着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当一个阶级想要代替旧的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时,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便是实现意识形态的变革。正如马克思指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这意味着,意识形态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相对稳定的可能,但从长期来看,必然伴随着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实际上,马克思关于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的深刻认识,便是在与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所代表的“颠倒的虚假的”意识形态的批判和博弈中逐步形成的,其中也蕴含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对立。

通过阐明意识形态背后的阶级利益博弈,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历史性和动态性。即在不同阶级相互竞争和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在统治阶级不断更换的变化中,意识形态作为左右全体社会成员的利器,也会呈现出动态演变。当然,这一动态演变并不是分散的、多个支线的,而是有其路径和主线,因为“各个世纪的社会意识,尽管形形色色、千差万别,总是在某些共同的形式中运动的,这些形式,这些意识形式,只有当阶级对立完全消失的时候才会完全消失”。也即,每一时期尽管存在不同阶级意识形态的博弈,但最终能确定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一定是与这一时期获得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诉求相一致的,因此,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背景的意识形态均有其特殊性。

最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归属性,使得其与经济基础之间形成相互作用,并推进社会发生变革。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决定和反作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决定和反作用,是马克思分析社会形态演变的基本逻辑,而意识形态在这一逻辑中的地位是非常明确的,即它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这便揭示了物质生产方式与意识形态之间的辩证逻辑关系。即意识形态的形成建立在物质生产方式之上,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便衍生出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会对物质生产方式形成反作用,滞后的意识形态会成为生产关系变革继而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束缚,自觉变革的意识形态则会推动生产关系变化继而促进生产力发展。

对此,马克思的如下经典表述已经提供了明晰的表达,即“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还进一步强调社会变革时两个不同的层面,“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

可见,要想完整刻画经济社会的变革过程,不仅要考察生产关系的变化,也要注重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改变,且两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均可能会出现不同步性,当意识形态超前或滞后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时,会对物质生产方式形成显著的反作用。此外,从现实社会变革来看,意识形态的变革往往是社会变革的鲜明标志,其决定了社会变革的关键时间节点,也是这一变革最终发生的直接推动力。

总之,马克思揭示了意识形态背后深层次的社会和阶级利益根源,从根本上否定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唯心性质,也指明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标榜的价值中立论和科学论立场的虚伪性。同时既论述了意识形态的形成过程,又阐明其博弈性和动态演变性,这为意识形态及其演变的研究奠定了科学的方法和理论基础。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理论探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指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的长期经济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既具有内在本质的一般性,又呈现出诸多中国特殊性的意识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同样是以思想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关系,反映着物质关系背后的利益关系,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会与经济基础之间形成相互作用关系,继而影响社会变革。但与此同时,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性质以及无产阶级执政党等因素,又使得其相比马克思所阐述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以及其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而言均具有特殊性。为此,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其演变的理论内涵进行界定和探索。

意识形态及其演变不是简单的观念差异引致的博弈竞争,而是由产生该意识形态的主导性社会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的,它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诉求,旨在维护社会制度的合法性。因此,一个社会中统治阶级所具有的阶级属性,会对意识形态及其演变的理论内涵有关键性影响。本文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本质内涵是,无产阶级执政党领导下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利益诉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以资本增值为导向的利益诉求之间的博弈过程。

一方面,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由无产阶级政党一党执政,这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必然成为我国的主导性意识形态,其代表着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利益诉求。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维护的是具有“普遍性质”的、从事社会生产劳动的、创造历史的广大无产阶级的利益。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是一个从备受阶级剥削和压迫中产生的阶级,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表明“人的完全丧失”的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的“旧社会的生活条件已经被消灭了”,他们“没有财产”“没有民族”,甚至可以说除了自己一无所有。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就是要通过无产阶级的斗争,反对由私有制导致的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历史和现实条件,同时反抗资产阶级隐藏在法律、道德、宗教等观念背后的阶级意识。从利益诉求来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价值认为,“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理念不能是虚伪的抽象概念,而是建立在“自由人联合体”基础上的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人民真正享有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事实结果。

另一方面,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须充分借助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因此意识形态领域还存在以资本增值为导向的利益诉求。新中国成立于基础差、底子薄的经济条件下,尽管经过长期的经济改革,已取得了诸多发展成绩,但生产力水平还远未达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物质极大丰富的程度。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要长期坚持的发展道路,而这就意味着必然存在着“资产阶级”性质的意识形态,其以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为典型代表。这类意识形态的本质在于维护资本所有者的物质利益,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理性经济人”“个体权利”等为标志性观念意识。从价值理念来看,这类意识形态的背后是一种虚假的“普世价值”,其旨在用这一“普世价值”捍卫资本所有者的权力和利益,达到“实现的是所谓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力,而不是全体民众的权力”的目的,进而掩盖资本所有者与雇用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对立,确保自我利益的最大化。

不难发现,以上两种意识形态利益诉求存在着显著差异,甚至有着较强对立性;但与此同时,两种意识形态利益诉求又长期并存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之中。为此,两者之间的动态博弈便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内涵,同时也成为其演变的基本动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动态性和博弈性,是由中国经济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同时又对中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尽管新自由主义等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利益诉求,但多元的意识形态却能通过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积极性以及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使得人民在总体上有所获益。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政府有力且有效的调控能力,使得我国意识形态利益博弈过程仍在中国共产党的主导之下,即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利益诉求始终是中国经济改革实践的逻辑主线和根本准则,这便有效规避了我国意识形态受到新自由主义支配继而偏离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风险。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现实考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内涵决定了其动态性和博弈性,而其现实表现则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意识形态从“绝对主流与封闭化”到“开放与动态博弈”再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流化趋向”的动态演变过程。

首先,我国经历了从1949-1978年期间“绝对主流与封闭化”意识形态,向1978-2012年期间“开放与动态博弈”意识形态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伊始,由于经历近代百年的动乱和战争,国内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一穷二白”的落后状况成为当时最大的现实。因此,为尽快恢复社会生产,实现向社会主义的平稳过渡,我国采取了“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逐步建立起国家统一调配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采取闭关锁国的国际关系策略。与之相适应,这一时期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逐步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绝对主流地位。

这一时期,党的文件和媒体宣传均强调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对党的指导性,且我国采取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体制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相互加强,进一步巩固了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绝对主流的意识形态特征。之所以称为“绝对主流”,是因为马克思主义不仅是官方意识形态的绝对主导,在社会意识形态层面也形成高度的统一主导性。与此同时,受到闭关锁国政策的影响,这一时期的意识形态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对西方意识形态采取排斥态度。比如,在这一时期的教育和学术研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成为核心主题和理论依据,同时对部分渗入中国的西方思想大多予以批判。

然而,随着我国实现国民经济恢复并初步建立了工业体系,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激发不同主体的经济活力,而平均主义、统筹分配的高度集权计划经济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导致我国经济中的一系列利益关系逐步出现矛盾和冲突。文化大革命便是这一矛盾和冲突累积到一定程度的集中体现。

这些矛盾和冲突促使我国意识形态开始发生变化。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总结,并开始探索能够激发经济活力的改革思路,先后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手段论、社会主义的本质等重大论断。官方意识形态的改变促使政府推动一系列的制度变革,包括所有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这使得中国经济中的劳资利益关系、资本利益关系、国际利益关系以及生态利益关系开始发生改变,而这些利益关系的变化又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的变革。如经济开放引入西方思潮,对马克思主流意识形态带来了冲击,市场经济体制又为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土壤。

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马克思主义仍然是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这就促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多元意识形态利益博弈的形成和巩固。这其中,最为主要且博弈性最显著的便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动态博弈。即一方面,新自由主义思潮对中国学术研究、高校教育、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的影响不断加强;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以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做出积极和坚定的回应,通过诸多措施调整和控制“西化”之风,使得这一时期中国意识形态处在“西化——整顿——再西化——再整顿”的动态博弈过程。

其次,我国正从1978-2012年期间“开放与动态博弈”的意识形态,转向2012年以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流化趋向”的意识形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发展速度和水平进入一个崭新阶段,为更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潜能,须进一步破除以往体制和思想的双重桎梏。在经济体制方面,我国逐步推动实现了从单一公有制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从单一按劳分配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转变,从单一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相对应地,意识形态领域也出现激烈博弈。一方面,对内改革要求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和保护个体利益的合法性,积极释放社会发展的活力;另一方面,对外开放过程也带来西方的各种观念思潮,在意识形态领域形成了多元交流碰撞的局面。

多元意识形态的博弈与这一时期其他利益关系相互加强,共同促进了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但随着长期的高速经济增长,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开始出现一系列矛盾。如市场经济的引入使得劳资利益关系的矛盾日益凸显,甚至有转向社会化的趋向;资本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开始出现不合理和恶性竞争;国际形势日益复杂,中国经济的崛起一方面使得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不断形成,但另一方面又与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旧秩序产生利益冲突;生态污染日益恶化,不仅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隐患,也降低了人民的幸福感等。

随着以上经济发展中各类矛盾的不断累积,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也开始进行新的变革。2014年,党中央对经济形势进行了新的判断,提出经济“新常态”的认识,其后又提出“新发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等一系列新的认识,这是官方意识形态根据现实经济矛盾所做出的适应性变化。这一意识形态的改变通过政府出台一系列新制度和新举措作用于现实经济,继而逐步改变着我国经济中的系列利益关系。

与此同时,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旨在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这一转变是无法通过市场经济自发完成的,因为它与私人资本的利益驱动往往并不一致。因此,为促进这一重要战略性转变,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使得我国意识形态呈现出新的特征。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重要倾向: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16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中便强调,“为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党中央先后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其后更在多个场合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三是积极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可见,目前我国意识形态已从“开放与动态博弈”逐步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流化趋向”转变。这一转变是中国共产党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利益诉求的新时代体现,也是推动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思想保障。这一转变之所以能够适时、有效地形成,取决于中国共产党对我国意识形态始终保持的较强能动性和主导性,以及我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可以预见,我国意识形态的这一新特征将与其他利益关系的新变化和新趋势逐步形成相互加强的局面,推动新时代我国经济利益结构逐步稳固,继而对生产力发展尤其是高质量发展形成有效促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理论探索与现实考察
发行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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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征文活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意识形态经历了显著的动态演变过程。这一演变过程,一方面是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结果,另一方面,在中国共产党始终对我国意识形态保持较强能动性和主导性的条件下,又成为促进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反推力,并且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演变内涵与特征。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拟从马克思经典意识形态理论逻辑出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理论内涵与特征进行深入探索,并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意识形态演变的现实路径。

一、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及其演变的经典逻辑

意识形态,其基本含义是对事物的认知和理解,是一定时期的观念、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逻辑,意识形态的演变,一方面反映了物质利益关系的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又会作用于经济基础,继而共同推动社会的变革过程。

首先,根据马克思经典理论,意识形态的本质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关系。

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实践中的经济关系和物质关系的主观反映,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社会存在分不开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通过批判宗教与现实之间、黑格尔法哲学与德国现实解放之间的关系,指出以宗教为代表的各种观念形态不过是“颠倒的世界意识”,只有将对观念形态这一“副本”的批判上升到对资产阶级现实社会的批判,才能真正揭示观念形态与社会现实存在之间的关系。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通过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将“自我意识”和“批判哲学”作为推动社会发展动力因素,揭示了以布鲁诺·鲍威尔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神圣家族”的唯心性质,进一步否定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的“头脚倒置”性。

其后,马克思论证了其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满口都是“震撼世界”的语言,但“他们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不能理解人的经济生活从本质而言是实践的,更不理解“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马克思认为,所谓经济生活,是人们在现实经济实践中生产满足吃穿住行等需要的生产行为,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作为观念形态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也就是说,人们的观念形态是在人们生活中生产出来的,是对人们物质生产关系的反映。

其次,意识形态所表现的物质关系反映着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

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分析是基于阶级社会这一历史条件的,并认为意识形态是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正如有学者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描述为‘副现象概念’,因为他把意识形态视为取决于和来自于经济条件与阶级生产关系”的一种形式。更进一步地,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普遍存在物“商品”来揭示剩余价值的秘密和资本的本质,并在这一过程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经济、法律、道德、艺术等观念形态反映的内容,不过是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的利益诉求,是统治阶级编造出的自我“幻想”,其目的是为资本主义社会做合法性辩护。

这意味着,意识形态实质上反映着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一种相互对立的利益关系,且这与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劳资利益关系有着逻辑一致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所有者是“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雇佣劳动者为了维持生存,不得不将其劳动力出卖给资本所有者,随着资本雇佣劳动过程的开始,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利益对立便成为必然,且资本的利益会成为社会生产过程的主导。然而,这种利益的对立和支配并不会止步于物质生产领域,因为“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作为“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的统治阶级,其将会通过各种途径支配“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而这一支配与被支配过程的结果,便是一定时期意识形态的形成。因此,意识形态实质上是统治阶级通过对精神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支配,保障其对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和支配的“手段”,其由物质利益关系决定,同时又会影响和改变物质利益关系。

再次,阶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意识形态具有显著的历史性和动态性。

阶级社会并不是静态发展的,而是始终伴随着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当一个阶级想要代替旧的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时,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便是实现意识形态的变革。正如马克思指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这意味着,意识形态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相对稳定的可能,但从长期来看,必然伴随着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实际上,马克思关于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的深刻认识,便是在与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所代表的“颠倒的虚假的”意识形态的批判和博弈中逐步形成的,其中也蕴含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对立。

通过阐明意识形态背后的阶级利益博弈,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历史性和动态性。即在不同阶级相互竞争和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在统治阶级不断更换的变化中,意识形态作为左右全体社会成员的利器,也会呈现出动态演变。当然,这一动态演变并不是分散的、多个支线的,而是有其路径和主线,因为“各个世纪的社会意识,尽管形形色色、千差万别,总是在某些共同的形式中运动的,这些形式,这些意识形式,只有当阶级对立完全消失的时候才会完全消失”。也即,每一时期尽管存在不同阶级意识形态的博弈,但最终能确定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一定是与这一时期获得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诉求相一致的,因此,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背景的意识形态均有其特殊性。

最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归属性,使得其与经济基础之间形成相互作用,并推进社会发生变革。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决定和反作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决定和反作用,是马克思分析社会形态演变的基本逻辑,而意识形态在这一逻辑中的地位是非常明确的,即它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这便揭示了物质生产方式与意识形态之间的辩证逻辑关系。即意识形态的形成建立在物质生产方式之上,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便衍生出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会对物质生产方式形成反作用,滞后的意识形态会成为生产关系变革继而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束缚,自觉变革的意识形态则会推动生产关系变化继而促进生产力发展。

对此,马克思的如下经典表述已经提供了明晰的表达,即“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还进一步强调社会变革时两个不同的层面,“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

可见,要想完整刻画经济社会的变革过程,不仅要考察生产关系的变化,也要注重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改变,且两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均可能会出现不同步性,当意识形态超前或滞后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时,会对物质生产方式形成显著的反作用。此外,从现实社会变革来看,意识形态的变革往往是社会变革的鲜明标志,其决定了社会变革的关键时间节点,也是这一变革最终发生的直接推动力。

总之,马克思揭示了意识形态背后深层次的社会和阶级利益根源,从根本上否定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唯心性质,也指明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标榜的价值中立论和科学论立场的虚伪性。同时既论述了意识形态的形成过程,又阐明其博弈性和动态演变性,这为意识形态及其演变的研究奠定了科学的方法和理论基础。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理论探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指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的长期经济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既具有内在本质的一般性,又呈现出诸多中国特殊性的意识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同样是以思想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关系,反映着物质关系背后的利益关系,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会与经济基础之间形成相互作用关系,继而影响社会变革。但与此同时,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性质以及无产阶级执政党等因素,又使得其相比马克思所阐述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以及其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而言均具有特殊性。为此,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其演变的理论内涵进行界定和探索。

意识形态及其演变不是简单的观念差异引致的博弈竞争,而是由产生该意识形态的主导性社会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的,它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诉求,旨在维护社会制度的合法性。因此,一个社会中统治阶级所具有的阶级属性,会对意识形态及其演变的理论内涵有关键性影响。本文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本质内涵是,无产阶级执政党领导下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利益诉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以资本增值为导向的利益诉求之间的博弈过程。

一方面,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由无产阶级政党一党执政,这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必然成为我国的主导性意识形态,其代表着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利益诉求。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维护的是具有“普遍性质”的、从事社会生产劳动的、创造历史的广大无产阶级的利益。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是一个从备受阶级剥削和压迫中产生的阶级,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表明“人的完全丧失”的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的“旧社会的生活条件已经被消灭了”,他们“没有财产”“没有民族”,甚至可以说除了自己一无所有。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就是要通过无产阶级的斗争,反对由私有制导致的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历史和现实条件,同时反抗资产阶级隐藏在法律、道德、宗教等观念背后的阶级意识。从利益诉求来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价值认为,“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理念不能是虚伪的抽象概念,而是建立在“自由人联合体”基础上的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人民真正享有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事实结果。

另一方面,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须充分借助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用,因此意识形态领域还存在以资本增值为导向的利益诉求。新中国成立于基础差、底子薄的经济条件下,尽管经过长期的经济改革,已取得了诸多发展成绩,但生产力水平还远未达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物质极大丰富的程度。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要长期坚持的发展道路,而这就意味着必然存在着“资产阶级”性质的意识形态,其以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为典型代表。这类意识形态的本质在于维护资本所有者的物质利益,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理性经济人”“个体权利”等为标志性观念意识。从价值理念来看,这类意识形态的背后是一种虚假的“普世价值”,其旨在用这一“普世价值”捍卫资本所有者的权力和利益,达到“实现的是所谓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力,而不是全体民众的权力”的目的,进而掩盖资本所有者与雇用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对立,确保自我利益的最大化。

不难发现,以上两种意识形态利益诉求存在着显著差异,甚至有着较强对立性;但与此同时,两种意识形态利益诉求又长期并存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之中。为此,两者之间的动态博弈便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本内涵,同时也成为其演变的基本动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动态性和博弈性,是由中国经济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同时又对中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尽管新自由主义等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利益诉求,但多元的意识形态却能通过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积极性以及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使得人民在总体上有所获益。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政府有力且有效的调控能力,使得我国意识形态利益博弈过程仍在中国共产党的主导之下,即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利益诉求始终是中国经济改革实践的逻辑主线和根本准则,这便有效规避了我国意识形态受到新自由主义支配继而偏离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风险。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演变的现实考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内涵决定了其动态性和博弈性,而其现实表现则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意识形态从“绝对主流与封闭化”到“开放与动态博弈”再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流化趋向”的动态演变过程。

首先,我国经历了从1949-1978年期间“绝对主流与封闭化”意识形态,向1978-2012年期间“开放与动态博弈”意识形态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伊始,由于经历近代百年的动乱和战争,国内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一穷二白”的落后状况成为当时最大的现实。因此,为尽快恢复社会生产,实现向社会主义的平稳过渡,我国采取了“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逐步建立起国家统一调配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采取闭关锁国的国际关系策略。与之相适应,这一时期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逐步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绝对主流地位。

这一时期,党的文件和媒体宣传均强调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对党的指导性,且我国采取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体制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相互加强,进一步巩固了这一时期马克思主义绝对主流的意识形态特征。之所以称为“绝对主流”,是因为马克思主义不仅是官方意识形态的绝对主导,在社会意识形态层面也形成高度的统一主导性。与此同时,受到闭关锁国政策的影响,这一时期的意识形态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对西方意识形态采取排斥态度。比如,在这一时期的教育和学术研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成为核心主题和理论依据,同时对部分渗入中国的西方思想大多予以批判。

然而,随着我国实现国民经济恢复并初步建立了工业体系,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激发不同主体的经济活力,而平均主义、统筹分配的高度集权计划经济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导致我国经济中的一系列利益关系逐步出现矛盾和冲突。文化大革命便是这一矛盾和冲突累积到一定程度的集中体现。

这些矛盾和冲突促使我国意识形态开始发生变化。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总结,并开始探索能够激发经济活力的改革思路,先后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手段论、社会主义的本质等重大论断。官方意识形态的改变促使政府推动一系列的制度变革,包括所有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这使得中国经济中的劳资利益关系、资本利益关系、国际利益关系以及生态利益关系开始发生改变,而这些利益关系的变化又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的变革。如经济开放引入西方思潮,对马克思主流意识形态带来了冲击,市场经济体制又为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土壤。

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马克思主义仍然是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这就促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多元意识形态利益博弈的形成和巩固。这其中,最为主要且博弈性最显著的便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动态博弈。即一方面,新自由主义思潮对中国学术研究、高校教育、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的影响不断加强;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以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做出积极和坚定的回应,通过诸多措施调整和控制“西化”之风,使得这一时期中国意识形态处在“西化——整顿——再西化——再整顿”的动态博弈过程。

其次,我国正从1978-2012年期间“开放与动态博弈”的意识形态,转向2012年以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流化趋向”的意识形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发展速度和水平进入一个崭新阶段,为更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潜能,须进一步破除以往体制和思想的双重桎梏。在经济体制方面,我国逐步推动实现了从单一公有制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从单一按劳分配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转变,从单一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相对应地,意识形态领域也出现激烈博弈。一方面,对内改革要求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和保护个体利益的合法性,积极释放社会发展的活力;另一方面,对外开放过程也带来西方的各种观念思潮,在意识形态领域形成了多元交流碰撞的局面。

多元意识形态的博弈与这一时期其他利益关系相互加强,共同促进了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但随着长期的高速经济增长,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开始出现一系列矛盾。如市场经济的引入使得劳资利益关系的矛盾日益凸显,甚至有转向社会化的趋向;资本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开始出现不合理和恶性竞争;国际形势日益复杂,中国经济的崛起一方面使得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不断形成,但另一方面又与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旧秩序产生利益冲突;生态污染日益恶化,不仅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隐患,也降低了人民的幸福感等。

随着以上经济发展中各类矛盾的不断累积,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也开始进行新的变革。2014年,党中央对经济形势进行了新的判断,提出经济“新常态”的认识,其后又提出“新发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等一系列新的认识,这是官方意识形态根据现实经济矛盾所做出的适应性变化。这一意识形态的改变通过政府出台一系列新制度和新举措作用于现实经济,继而逐步改变着我国经济中的系列利益关系。

与此同时,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旨在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这一转变是无法通过市场经济自发完成的,因为它与私人资本的利益驱动往往并不一致。因此,为促进这一重要战略性转变,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使得我国意识形态呈现出新的特征。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重要倾向: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16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中便强调,“为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党中央先后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其后更在多个场合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三是积极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可见,目前我国意识形态已从“开放与动态博弈”逐步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流化趋向”转变。这一转变是中国共产党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的利益诉求的新时代体现,也是推动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思想保障。这一转变之所以能够适时、有效地形成,取决于中国共产党对我国意识形态始终保持的较强能动性和主导性,以及我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可以预见,我国意识形态的这一新特征将与其他利益关系的新变化和新趋势逐步形成相互加强的局面,推动新时代我国经济利益结构逐步稳固,继而对生产力发展尤其是高质量发展形成有效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