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本刊开设“合作社史话”栏目,主要介绍我国合作社运动中鲜为人知的重要事件和人物。以史为镜,可以促进我国新时期多种模式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的传承创新。季龙同志是原国家轻工业部副部长。1945年12月起调任盐阜区纱布交换总所主任,从事手工纺织合作事业,后来成为我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主要领导者,经济学家、北大兼职教授。本期“建国前后的苏北合作总社”一文据《季龙回忆录》第六章编辑删改,介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建立前后合作社运动的成功实践,这为新中国手工业合作事业的发展提供十分宝贵的经验。
建国前后的苏北合作总社
建国前后,我在苏北合作总社(包括1948年10月成立的华中生产推进总社)工作了4年多,直到1952年底调全国合作总社华东办事处工作。当时,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是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物价,保障和逐步改善人民生活。苏北合作总社的任务,就是围绕这一中心任务,积极促进农副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并逐步引导小生产者走合作化道路。合作总社的工作范围是领导管理除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外的各类合作社,包括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我们主要做了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前后发展合作事业的重要时期。
苏北合作总社的前身是1948年10月成立的华中生产推进总社。1948年10月26日和11月5日,华中行政办事处先后发出通令、训令,要求各专署、县、区政府成立生产推进社,直属各级政府生产建设部门领导。主要任务是统一领导,加强生产贷款工作,推进合作互助事业,发展农业、副业、手工业及小工业生产。12月5日,华中生产推进总社在射阳县合德镇正式成立。开始由华中行政办事处处长汪海粟兼任主任,我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年底,我接任主任,夏雨人调来任副主任(1949年4月又调走,随军渡江去了无锡)。各专署、县、区政府也随即成立了生产推进社,计有专署一级的生产推进社5个,县社33个,区社204个,配备干部1256人。各级纱布交换所都先后更名为生产推进社。各级生产推进社内设贷款合作、农作改进、会计三科及巡视组,有的分区增设纺织科,有的分区增设供销科。区社不设科,一般设贷款员、合作指导员、会计员等专职。
1949年4月21日,华中行政办事处撤销,在泰州成立苏北行政公署,后迁至扬州。华中生产推进总社更名为苏北行署生产推进总社。同年9月更名为苏北行署合作推进总社。1950年9月又更名为苏北行署合作总社(简称苏北合作总社)。几经更名,我一直担任总社主任。
苏北全境解放后,合作社的任务,主要是结合土地改革的开展,帮助农民和手工业者恢复和发展生产。在广大农村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互助合作、供销合作、信川合作三大合作运动。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苏北行署先后两次召开苏北生产合作推进会议,会议由我主持,县以上推进社主任参加。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6月20日召开,在总结半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今后推进社的中心任务是推动发展群众性的合作事业”,“大力进行整理、发展和组织生产、供销、消费、运输、信贷等合作社”。中共苏北区党委、苏北行政公署专门发出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用一切力量和有效方法,保证这次会议决议的实施。第二次会议于同年10月召开,首先检查了上次会议以来的贯彻情况,要求继续整理和巩固现有的合作社,然后有阵地地、稳步地、积极地发展有条件的合作社,并要求各级推进社选择1-3个基层合作社培养典型,吸取经验,推动全盘,还决定各级社设立供销业务机构。
在上级社与本地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领导与支持配合下,苏北合作社发展的步伐逐渐加快,到1950年底,苏北各县市合作社的领导机构均已建立起来。根据华东合作总社的整顿方案,结合生产救灾工作,整顿组织、端正业务、加强领导。其基本情况和特点如下:
第一,加强领导。根据区党委决定,抽调了一批区委干部、乡党支部书记和大量土改干部到合作社担任领导。1950年至1951年,杨朗天、董立先后调苏北合作总社任副主任。大多数县由县委常委或委员兼任合作总社主任,有146个区配备了区合作委员,还抽调了68名区委干部和208名乡党支部书记到基层社担任领导。在33个县、4个市中,已有13个县通过由下而上的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联合社,其余均有合作总社并有临时理、监事会,4个专区都成立了苏北合作总社的办事处及其货栈,县、市合作总社或联合社,都设有供销经理部,加强了为基层社服务的业务。还有3个直属加工厂,1个黄桥猪业社。合作社干部共1700余人,资金连同积累盈余和部分社员股金计260余亿元(旧币,下同)。
第二,抓整顿登记。各地对原有合作社普遍进行了教育、整顿、审查、登记等工作,在整顿中一般是比较注意抓质量的,也注意培养典型。据最后审查登记,基本上符合合作社标准的约占64%。就县来说,搞得比较好的是泗阳县合作社,全部办了临时登记,并经审查合格,而且涌现的模范社较多,各方面的关系较好,被人们称之为苏北合作社的模范县。但是,现有合作社还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合作社的要求。
第三,稳定发展。1950年底已有基层社856个,较1949年底的475个社增加80.2%,较1949年5月成立苏北合作总社时的135个社增加534%;社员118万人,占苏北总人口的5.6%,较1949年的22万人增加436.36%,较1949年5月增加22.6倍;社员股金76亿元,较1949年的23亿元增加230.43%;现有社干部5419人,较1949年的2056人增加163.57%;而且一直是在整理巩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但社务基础扩大了,而且社干部服务社员的效能也提高了,社与社员关系逐步密切了,社员得到合作社的实惠,过去对合作社的那些不良印象基本上扭转过来了,因而各地要求组社与加入合作社的情绪都很迫切。
第四,购销两旺。苏北合作社经过初步整顿和发展,购销业务也有很大增长。1950年购销总额为3206亿元,既有自购自销,也有代购代销。合作社的购销总值占国营购销总值的45%。在建国初期,苏北各地合作社还积极配合国营商业,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稳定了城乡物价,并逐步占领农村市场,成为国营经济的有力助手。农村合作社在当地党委领导下,配合银行发放农具、种子等13种实物贷款,折合粮食392.5万公斤,组织灾民生产自救,推销灾民生产的芦席、蒲包等土副产品,再采购粮食、副食品供应灾民,使广大灾民安渡灾荒。
第五,存在问题。工作上的问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农村以集镇为中心建社的原则,基本上是执行了,但未能完全执行。在城镇消费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较少,主要是有些地区认识上不完全一致,形成社务上的盲目性和业务上的被动性。
1949年9月,阜东县五汛区阜众合作社经理郭佑堂同志在华东合作社工作会议上,就阜众合作社由单纯搞运输发展到运销、消费、油米加工、医药卫生等综合服务的发展历程,向大会作了典型介绍。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阜众合作社不仅是苏北,也是华东地区较好的典型合作社之一。我作为苏北行署合作推进总社主任,在会上总结了它获得迅速发展的5条经验:一是一切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二是由小到大,开展综合业务;三是赢得区乡领导重视及工会、农会和国营贸易公司的支持;四是入股退股自由,不强迫;五是从失败中求教训,从胜利中找方向,保持波浪式发展。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一方面积极扶持农业、副业、手工业者恢复生产,一方面又不失时机地引导他们走合作化的道路。为了加强对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政务院在1949年11月1日,以华北合作委员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任命孟用潜为局长,梁耀、于树德为副局长,管理除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外的各类合作社的工作。
1950年1月,华东局发出了《关于合作社工作的指示》,指出:山东、苏北、皖北等老解放区,战争年代就有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帮助了农村生产的发展。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土纺土织,帮助政府、军队克服了军衣、军鞋等困难,保证军需民用是合作社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很重要的成绩和贡献。但目前的环境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情况有很大的不同。老区的合作社,一般应以巩固发展为主,结合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和提高。
1950年7月6日至27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我和总社的耿飞、盐城的张天河、淮阴的张振毓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解放区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合作社工作,肯定了合作社在为国家收购农产品,代农民推销土产品以及支持灾区的生产自救等工作上取得的成就。同时根据当时包括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在内的合作社一般还没有走上正轨的情况,规定了合作社要走上正轨然后发展的方针。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主持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朱德到会讲了话。针对有些人对合作社工作认识不足或不重视,刘少奇同志指出:“合作社工作很重要,是头等工作。”“过去的合作社工作是有成绩的,但一般还没有走上正轨。”主观原因是中国过去没有办合作社的经验,没有办合作社的传统,合作社对我们是一个新问题,客观原因是办合作社的方针不明确,办法不完全,要把方针、办法弄明确,搞妥当。这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呈请中央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决议,以及关于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下称全国合作总社)章程,关于基层合作社和各级联合社章程准则草案的决议。并选出全国合作总社临时理事会理事薄一波等31人和监事会监事叶季壮等10人,加强了对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在会后举行的临时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推选薄一波为全国合作总社主任,程子华、孟用潜、梁耀为副主任。程子华为全国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持合作总社的日常工作。
1951年2月16日,苏北合作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在扬州召开,会议民主选举了理事会和监事会,正式成立了苏北合作社联合社。它标志着苏北合作事业走向新的阶段。
这次代表会议前夕,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程子华等一行13人自北京抵扬州,亲临会议指导。稍后,华东合作总社主任朱则民也来了,使与会同志受到很大鼓舞。中共苏北区党委书记肖望东、行署主任惠浴宇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程子华同志、朱则民同志都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程子华同志说他这次来苏北是来学习的,你们这次社员代表大会是省一级第一个召开的,可吸取你们开会的经验,同时研究一下以城镇为中心建社的问题。他对苏北合作社的工作作了很高的评价和充分肯定。他着重讲了4个问题:
第一,为社员服务的问题。同时要严格经济核算制度。强调要做好推销业务,实行以销定购,同时做好供应业务、信用业务、集中生产、提高技术等问题。
第二,强调合作社的组织工作。合作社必须有计划地进行组织,做到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基层社为社员服务。
第三,强调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目的是把劳动者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
第四,强调要总结经验。他认为苏北合作总社总结的从过去村村建社转入以集镇为中心建社的做法,就是一条很好的经验,对全国来讲贡献是很大的。我们要抓紧总结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促进我们的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
根据程子华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苏北土地改革面临全面结束的状况,我们认真总结了近两年来苏北合作社工作的发展情况和经验,为大规模地开展合作社运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工农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工商、贸易、财政、金融和农村等有关部门,都到会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方针、政策、路线,讨论通过了1951年度苏北合作社工作计划。
会议民主选举了总社领导以及理事会和监事会,正式成立了苏北合作社联合社。根据中央关于各级联社主任要由各级党委常委担任的批示精神,经中共苏北区党委提名,选举区党委常委、农村工作部部长高峰兼任联合社主任,王一香、季龙、董立、杨朗天为副主任。为加强领导,又调来一批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其中,罗浩然、马健、陈兆铭等一批干部分别担任各处处长、副处长或充实各处科工作人员。各专署仍保留合作办事处。各县在此前后也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立县合作社联合社。
这次会议还民主评选出泗阳县穿城、阜东县(滨海)五汛等模范供销合作社。模范合作社的经验证明:一个合作社工作者,必须做好群众工作,才能做好经济工作。合作社根据社会需要办事,根据为社员服务的方针办事。泗阳县穿城供销合作社,是在1944年大生产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从合伙大队到生产小组,从小组变成了乡合作社。合作社根据社员需要办事,领导社员灾民生产自救,从乡下搬到街上,明确了合作社的方针与服务对象。主任李道远,经常对周围农民宣传合作社的目的、作用。说明合作社是为社员服务的,是由社员自己来办的,社干部是社员的办事员,根据社员意见办事;理、监事是社员民主选举的,并按期召开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向社员报告工作,公布账目,提出今后准备替社员办些什么,办多少,何时办,帮社员推销什么,销多少,何时销,征求社员意见,并且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因此周围农民都踊跃入股,社员由1952年8月的900人,至10月即迅速发展至3600人,成为大家一致公认的模范合作社。会上还介绍了1949年1月阜东八滩区张庄纺织合作社被评为盐阜区的模范合作社,经理蒋学礼被评为盐阜区的模范工作者,经过几年努力,有很大发展的情况。
模范合作社的经验还证明:合作社必须集中全力满足社员需要。合作社的业务要根据本身能力与多数社员要求,掌握季节,首先满足社员的主要需要,在品种上主要兼顾次要,在时间上旺季照顾平时,在地区上重点兼顾一般,分别轻重缓急,把上下内外力量组织起来,成为统一的整体。这样,既可集中运用资金,又可解决社员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既可集中精力为社员服务,克服单纯赢利观点,也可密切社与社员的关系,积极发展社员,扩大有组织的市场。因此,合作社必须经常调查社员需要,掌握购销供求情况,以销定产,以供定购。为了保证供应社员比较廉价的物资,除了国家优待以外,合作社要努力改善自己的经营管理。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城乡物资交流,1951年6月,苏北行署在扬州瘦西湖举办了苏北区首届土产物资交流大会。各级合作社500余人参加,推销农副土特产品1160万余元。区党委书记肖望东在会上作了《为扩大土产交流而努力》的重要讲话,我在会上作了《做好合作社应担负的物产交流工作》的报告。这是当时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一个重要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工农业生产和合作社的发展。是年秋,各县社也相继举办初级市场物资交流会,成交额达819万余元。
1951年6月,我参加了全国合作总社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在会上详尽地介绍了苏北合作总社和联合社的工作情况,并参与了讨论。这次会议总结了全国合作总社成立一年多来的手工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手工业生产的方针、步骤和方法,提出了手工业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作为各地组织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参考。章程准则(草案)初步明确了手工业合作社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并规定了组织合作社的六条基本原则:一是入社自愿;二是每个社员必须参加社内劳动,并按照工资比例缴纳股金;三是主要生产资料,如进行集体生产必需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应当公有;四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和劳动分红制;五是合作社雇工不得超过社员人数的15%,资本家不得入社;六是合作社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由社员参与生产和业务的管理。同时明确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基本任务是组织社员劳动,发展生产。
1952年6月,为了研究即将成立的江苏省的领导机构人选,原来兼任苏北合作总社主任的高峰同志调任省委组织部长。同月,我一度调到苏北行署工商处任副处长。我向全国合作总社代主任程子华和华东合作总社主任朱则民汇报了我的工作变动情况,他们都来信调我。但当时苏北行署还留我,并派我参加了同年8月全国合作总社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这次会议着重总结了这一时期组织和管理合作社的经验,研究了建立生产合作社联合社问题。我在会上介绍了苏北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前后的情况,并参与修订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的工作。
1952年10月,苏北、苏南两个行署和南京市合并,成立江苏省,两个行署和南京市的合作总社也合并为省合作总社。不久,华东合作总社改为全国合作总社华东办事处,黄大明任主任,齐沛林任副主任,朱则民调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农村工作部部长。朱与程子华商议决定,让我去华东办事处。同年12月,我调上海任全国合作总社华东办事处副主任,主要分管手工业合作社。
苏北合作社的教育工作,是苏北合作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合作社事业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早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艰苦岁月里,苏北盐阜区的阜东、阜宁、射阳等县就开办合作干部培训班。1949年2月,苏北生产推进总社曾在淮阴举办了一期会计训练班,学员90多人。在阜东和射阳等地也举办过干训班。
苏北合作干部学校是在合作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于1950年10月下旬在扬州创办的。校长由我兼任,抽调原总社负责日常工作的秘书李为祥任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学员主要是各级基层社的干部和社会招收的知识青年。培训中比较注意学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教学中针对不同对象和教学要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请一些行家里手到校讲课。理论联系实际,学员们听起来好理解,体会深,效果好。
对干部职工采取短期轮训的方法,也是当时各级合作社经常采用的一种教学形式。开展短期轮训较早的是苏北合作总社,它针对当时基层合作社干部文化水平低,管理素质差和急需充实计划、统计、财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实际情况,采用各种综合的、专业短训班的形式,培训了大批适用人才。1952年,苏北各县合作总社还办了不少短训班,培训了三四千人,约占干部总数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