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在“国家使命:上海自贸区与金融创新”论坛上表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要要抓牢“四不”原则,即“不放空”、“不走偏”、“不掉链”、“不松懈”。
具体而言,自贸区金融创新必须坚持: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使金融改革创新不放空;要以国家的金融改革的大方向为引领,使金融改革创新不走偏;要以金融机构和市场组织为主体,使金融改革创新不掉链;要以金融风险的防范为底线,不松懈。
对于如何理解金融改革创新与整个自贸区制度可复制、可推广的关系问题,屠光绍认为,这里面有三层含义:首先是制度的可复制;其次是金融服务一些方式的可推广;再次是金融中心的功能建设要可辐射。
对于“可复制”的问题,屠光绍说,对于那些代表整个金融体系能力的提升的制度改革内容是可复制的。这里包括汇率、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的制度改革。
而对于“可推广”,指的是不一定完全可复制,但是可以推广的金融服务创新经验。“金融机构在自贸区里面积累一些经验,将来可以作为一些成功或者是有益的经验,特别是产品工具、管理方面的方式可以推广,可以供其他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方面借鉴。”屠光绍说。
第三是“可辐射”。屠光绍表示,金融创新里有一部分内容是跟自贸区、特别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有关,比如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作为市场平台,对外对内逐步地起到辐射作用,这样的市场功能是不可复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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