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徐旭初撰文指出,农业合作经济的发展与完善是农业最成功的创新之一。在一定意义上,农业合作经营因规模经济而发展,农业规模经济因合作经营而实现。作为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实现规模经济的载体,合作社必将发挥日益显著的作用。
要积极拓展农民合作的领域和功能。把合作社的制度优势引入农业农村发展各环节各领域中,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发展联合社及其他形式的合作社联合体,积极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探索以农民为主体、服务社员、民主管理的资金互助合作社,积极推进各类服务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股份合作社,积极鼓励建构多层次、多功能、覆盖大多数农民的、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要积极促进农民合作社创新经营机制。提高合作社竞争能力,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积极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在经营规模、品牌提升、科技进步、市场影响、加工能力、商业潜力等方面创新经营机制。要争取在大多数优势产业、主导产业中培养出一些有规模、有品牌、有技术、有市场、有加工、有潜力,同时产权安排平衡、治理结构健全、分配制度规范、联结社员紧密、带动农民强劲的大型合作社或合作社联社。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逐步从“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到“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探索专业合作与信用合作相结合、专业合作与社区合作相结合的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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