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虹桥镇作为上海市闵行区实现城镇化的乡镇之一,通过加强集体“三资”管理、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等举措,对在城镇化进程中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和维护农民利益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进一步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
在村级产权制度改革中,核心是明晰产权,基本方式是以农龄为基础,将存量资产以股权形式量化为股权份额。截止2012年底,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6个村,持股人数7479人,人均持股7.68万元,平均红利率6.22%,人均红利4780元。同时,虹桥镇按照“产权到村、福利到人”思路,启动了镇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并通过了产权界定意见书和不良资产的核销事项,实施方案也获上级政府同意。2013年12月,召开的闵行区虹桥镇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也标志着此次改革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虹桥镇政府还大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使广大农民能实实在在地分享了城镇化、现代化成果。一是建立“四金”收入保障制度。并保障每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本能够同时享有“三金”收入,即:一有薪金(或养老金)、二有股金、三有租金。二是建立民生福利保障制度。2007年起在全镇集体经济组织内设立民生基金,规定村级公司按上年集体收益的5%-10%提取民生基金,镇级公司按上年集体收益的3%-5%提取民生基金。民生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福利和弱势群体医疗、教育与经济困难的补助。三是促进村级经济协调发展。对目前年收益不足5000万元的3个村,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主要采取鼓励购买镇级公司的优质股权以及回购经营性物业,并且对这些购买、回购行为,政府再以财政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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