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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出台意见 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
发布时间:2014-01-27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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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意见》在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方面指出,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意见》在特色产业增收工作方面强调,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鼓励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探索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农户稳步增收。并明确国务院扶贫办、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共同参与负责特色产业增收工作。

此外,《意见》要求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出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尊重贫困地区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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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出台意见 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
发布时间:2014-01-27
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意见》在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方面指出,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意见》在特色产业增收工作方面强调,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鼓励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探索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农户稳步增收。并明确国务院扶贫办、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共同参与负责特色产业增收工作。

此外,《意见》要求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出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尊重贫困地区群众在脱贫致富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