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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13-12-17
来源:光明网 理论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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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员史啸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最大缺陷就在于这是一种归属不清的产权共同共有制度。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被人为分割而导致土地产权的不完整。土地所有权的长期虚置是造成中国日益扩大的城乡差别和贫富悬殊以及内需长期萎缩的制度上的根源。因此,我国必须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改革现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就是将土地所有权与其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合二为一以形成完整产权,然后在组建合作社基础上使集体土地产权股权化,按照《物权法》按份共有原则根据一定比例在合作社和社员即农户中进行分配和持有。对土地按份共有是集体土地所有制改革的最佳法理路径,也可能是现有制度下唯一一种可被各方面所接受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土地市场化和财富化,政府退出土地市场。政府退出土地市场后,不再具有市场交易方甚至是市场垄断交易方的身份,也不再缠有土地商业利益,即可轻装上阵,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土地市场进行更为科学的规划和监管,促进土地市场的有序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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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13-12-17
来源:光明网 理论首发

日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员史啸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最大缺陷就在于这是一种归属不清的产权共同共有制度。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被人为分割而导致土地产权的不完整。土地所有权的长期虚置是造成中国日益扩大的城乡差别和贫富悬殊以及内需长期萎缩的制度上的根源。因此,我国必须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改革现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就是将土地所有权与其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合二为一以形成完整产权,然后在组建合作社基础上使集体土地产权股权化,按照《物权法》按份共有原则根据一定比例在合作社和社员即农户中进行分配和持有。对土地按份共有是集体土地所有制改革的最佳法理路径,也可能是现有制度下唯一一种可被各方面所接受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土地市场化和财富化,政府退出土地市场。政府退出土地市场后,不再具有市场交易方甚至是市场垄断交易方的身份,也不再缠有土地商业利益,即可轻装上阵,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土地市场进行更为科学的规划和监管,促进土地市场的有序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