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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对股份合作制改革具有四大作用
发布时间:2013-10-18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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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对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包宗顺进行了专访。他指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一般而言是以农村行政村为单位组建,它最主要功能有两项:一是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二是通过合作社的经营,使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是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财产权益的一剂良方。对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有着以下重要作用:

首先,能够明晰集体资产产权。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创建过程中,通过对社区所属全部资产的清理、评估、量化与分配,使得过去模糊不清的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彻底明晰。从实践结果来看,农村社区集体产权的分配,既能结合现状,又考虑到诸多历史形成因素。部分户口已迁出社区人员仍然享有一定的股权。而户口现在在社区的成员,也不是人人都享有股权。由于股权的设置和分配公开、公正和科学合理,得到了社区成员的广泛认可和拥护。农村社区集体资产权益的明晰化,是农村社区实现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工程。

其次,为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供了有效的制度平台。过去若干年来,各级政府曾试图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来克服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难题,但企业、基层组织和农户三者之间权、责、利关系始终不能很好地协调。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组建,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无论是由合作社统一经营,还是由其他社会法人承租经营,合作社与全体股民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既可实现社区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和规模经营,又便于保障入股农户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农户收入。

再者,有利于加快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目前有不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已不局限于集体经营性资产的量化和单一土地的入股,而是以资产量化和土地入股为主,同时吸纳资金和技术参股,这样就必须对农用土地作价折股。自然的,农用土地合理定价的难题便凸显出来,迫切要求尽快从理论上和实践中加以解决,这势必会推动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催生目前尚未形成的土地交易市场和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机制。同时,农户以资金参股方式的出现,不仅为农村居民的游资提供了合适的投资渠道,也将有效遏止农村资金严重外流态势,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发育,缓解长期存在的农业生产领域资金短缺的矛盾。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生态环境的改善。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经济核算体系自然解体,村经济合作组织长期缺位,始终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村级经济管理,缺少公开、民主、科学的机制和决策程序。虽然各地也推行民主理财制度,但实施效果普遍非常差。组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后,合作社名正言顺地承担起了社区经济管理的职能。合作社通过股权和收益的分配,将全体村民与合作社形成紧密的利益联合体。切身的利益关系,使得全体成员对合作社经营状况的关心和参与程度,达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更为重要的是,由全体成员参与制订、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生效的合作社章程,明晰了每位成员的资产权利,规定了每位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选举产生了成员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科学的组织构架,制定了一整套较为规范和民主的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制度。因此,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推广与规范运作,必将大大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生态环境的改善,加快我国政治文明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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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对股份合作制改革具有四大作用
发布时间:2013-10-18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

日前,《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对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包宗顺进行了专访。他指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一般而言是以农村行政村为单位组建,它最主要功能有两项:一是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二是通过合作社的经营,使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是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财产权益的一剂良方。对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有着以下重要作用:

首先,能够明晰集体资产产权。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创建过程中,通过对社区所属全部资产的清理、评估、量化与分配,使得过去模糊不清的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彻底明晰。从实践结果来看,农村社区集体产权的分配,既能结合现状,又考虑到诸多历史形成因素。部分户口已迁出社区人员仍然享有一定的股权。而户口现在在社区的成员,也不是人人都享有股权。由于股权的设置和分配公开、公正和科学合理,得到了社区成员的广泛认可和拥护。农村社区集体资产权益的明晰化,是农村社区实现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工程。

其次,为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供了有效的制度平台。过去若干年来,各级政府曾试图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来克服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难题,但企业、基层组织和农户三者之间权、责、利关系始终不能很好地协调。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组建,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无论是由合作社统一经营,还是由其他社会法人承租经营,合作社与全体股民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既可实现社区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和规模经营,又便于保障入股农户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农户收入。

再者,有利于加快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目前有不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已不局限于集体经营性资产的量化和单一土地的入股,而是以资产量化和土地入股为主,同时吸纳资金和技术参股,这样就必须对农用土地作价折股。自然的,农用土地合理定价的难题便凸显出来,迫切要求尽快从理论上和实践中加以解决,这势必会推动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催生目前尚未形成的土地交易市场和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机制。同时,农户以资金参股方式的出现,不仅为农村居民的游资提供了合适的投资渠道,也将有效遏止农村资金严重外流态势,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发育,缓解长期存在的农业生产领域资金短缺的矛盾。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生态环境的改善。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经济核算体系自然解体,村经济合作组织长期缺位,始终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村级经济管理,缺少公开、民主、科学的机制和决策程序。虽然各地也推行民主理财制度,但实施效果普遍非常差。组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后,合作社名正言顺地承担起了社区经济管理的职能。合作社通过股权和收益的分配,将全体村民与合作社形成紧密的利益联合体。切身的利益关系,使得全体成员对合作社经营状况的关心和参与程度,达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更为重要的是,由全体成员参与制订、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生效的合作社章程,明晰了每位成员的资产权利,规定了每位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选举产生了成员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科学的组织构架,制定了一整套较为规范和民主的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制度。因此,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推广与规范运作,必将大大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生态环境的改善,加快我国政治文明前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