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上海市闵行区不断加大农村改革发展力度,逐步探索推进以有限责任公司、社区股份合作社及社区经济合作社等为模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2012年底,闵行区已累计完成53个村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闵行经验”创新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近年来,上海市闵行区不断加大农村改革发展力度,逐步探索推进以有限责任公司、社区股份合作社及社区经济合作社等为模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2012年底,闵行区已累计完成53个村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占全区集体经济组织的三分之一;近10万村民变股民,占全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近三分之一;基本完成全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农龄统计工作。为全区农村产权改革“争取三年基本完成、五年全面完成”开了局。
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1、积极引导,分类推进。对符合撤村条件的村,主要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模式。对不具备撤村条件、经济规模又较小的村,成立社区经济合作社,不进行工商登记,由政府颁发登记证书;土地资源较多的,探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已改制的村,开展改革的完善工作。
2、制定政策,规范操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掌握动态,分析情况,解决问题。切实履行民主程序,坚决杜绝因程序不民主而导致的一系列矛盾,确保改革质量。
3、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性住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长效稳定增收。支持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经营性物业,并积极探索在经营性土地招拍挂中返还村级组织一定量商业资产。建立镇级农民增收平台,注入镇级优质资产,吸引农民投资入股,发展物业经济。
4、加强考核,落实经费。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改革工作,对完成改革并通过考评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实施经济薄弱村财政托底保障,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5、建立机制,破解难题。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单位主动帮助基层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机制,重点研究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建立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干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经验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改革原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基础是清资核产和农龄统计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请谁来评估资产,村民大会表决说了算,评估结果经村民大会通过才能确认;是单以股权来分配还是实现现金和股权相结合的方式,也得由村民大会表决。为了体现公正,村委会把农龄统计公示上墙,每个人的农龄一目了然。
2、坚持“一村一策”的处置方案。闵行区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明确实行“一村一策”,把集体资产按农民意愿确定改革模式,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革方案及操作办法。
3、形成自上而下的自觉行为。闵行区的改革经验表明,对于触及农村根本利益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唯有把村民自下而上的自发探索演变为政府自上而下的自觉行为,才能全面快速推进。
4、强化“三资”监管的政策机制。闵行区出台一系列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政策和机制,建立覆盖资产、资源、资金等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部分的“三资”监管平台,所有建制村都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村级公务消费改革实现全覆盖,各村非经营性支出大幅减少。
三、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几个问题
作为上海唯一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闵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但改革同样遇到几个难以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民所得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所得税问题。三是合作社法人登记问题。四是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一般企业还是按公益性事业单位纳税问题。
四、“闵行经验”亟待政策法规的引领规范
上述这些问题,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政府应出台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保障农民利益的政策法规,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摘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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