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网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沪崇府发〔2025〕31号)。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崇明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到2027年底,实现镇村农村集体总资产达184亿元、力争189亿元;净资产达97亿元、力争100亿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益分配总额力争突破1亿元。
行动计划依此提出三项重点行动:基础夯实行动、路径拓展行动和保障增强行动。基础夯实行动包括整合农村土地空间、规范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运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路径拓展行动涵盖盘活低效“三资”、发展“家门口”产业、做强居间服务、加强项目牵引和促进抱团发展;保障增强行动则强调强化组织堡垒、人才培养、结对共建、资金保障和金融支持等。
此外,行动计划还制定了详细的保障激励措施,要求各单位将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列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明确细化任务抓落实具体举措。对于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评优争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崇明区人民政府表示,该行动计划的实施将为促进全区农业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富裕注入新活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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