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公开《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申报相关工作,其中去年已经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企业,可在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加入2025年度享受该优惠政策名单,新一轮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企业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为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为了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2023年至2027年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这意味着先进制造业可以比一般企业多5%进项税额,从而少缴增值税。
目前,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但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企业必须申报进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该名单设置相关条件。根据《通知》,2025年名单设置的相关条件基本延续2024年相关要求,但新增了一些条件。如: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除了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外,还新增了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另外,2025年《通知》与2024年相关要求相比,还新增了一项: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此次2025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名单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其中,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可在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
相关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申请材料,一次申报且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