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麦是世界上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国,以不到丹麦全国总人口3%的约16万农业劳动人口向1500万人提供了价格相对稳定的农产品。丹麦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获得了丹麦农牧民的普遍认可,一方面,是因为丹麦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形式多样,几乎可以满足所有农牧民对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因为丹麦农业合作社在始终坚持民办民管属性的基础上,特别重视科学技术与教育培训在推动农业合作化发展中的作用。丹麦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体现了农业合作化与农民自主性的统一。
丹麦的农业发展有着历史悠久的合作化传统,农业合作化是其重要的经营方式。早在19世纪末,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中就曾论及丹麦的农业合作化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在丹麦有许多大的个体农户——应当把自己的土地结合为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19世纪80年代,丹麦就出现了农牧民合作社,主要经营牛奶及奶制品,后来出现的农业合作社,其主营业务则更加多元。丹麦的很多农业合作社都采用了股份合作制的模式,既保留了合作制的制度优势,又吸收和借鉴了股份公司制的有益经验,进而使丹麦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更具竞争力。丹麦农业合作社通过社员入股合作社,并建立完善透明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而使全体社员联股又联心。截止到2015年,丹麦已有97%的农牧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社。丹麦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进程恰恰印证了恩格斯的设想,恩格斯有关在丹麦发展农地股份合作制的一些原则逐步成为了丹麦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确立的基本准则。
丹麦公民从小所接受的教育中就感知到从事农业领域相关工作是非常有技术含量的。在丹麦,所有从事农业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都需要持“绿色证书”上岗,要想获得“绿色证书”必须要通过相关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同时,在获得“绿色证书”以后,持证人员需要定期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认证。丹麦农业合作社非常重视合作社与学校的互动交流工作,他们会定期邀请并组织中小学学生到农业合作社参观并体验农业生产活动,使他们从小就建立起对于农业合作社发展的直观印象。同时,丹麦农业合作社还积极向大学在校生提供实习工作岗位,对于有志于从事农业合作社工作的大学生,丹麦农业合作社则通过与高等学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来提前选拔合作社发展所需的人才。丹麦高等学校通过与农业合作社的联合培养机制,造就了大批熟练掌握农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