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本次拟一揽子取消和调整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33个罚款事项。
会议指出,严格规范处罚事项和罚款标准,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举措。要持续压减罚款事项,对违反法定权限、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采取其他方式规范管理的罚款事项做到应减尽减。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完善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严肃查处以罚代管、过罚失当等行为,加大向社会曝光力度,防止各类惠企政策效果被削弱或抵消。
2022年国务院就曾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今年6月底公布的《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审计署在对54个地区的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审计发现,41个地区向亏损企业征收国有资本收益、征收过头税费或直接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组织财政收入77.5亿元。今年8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其中一大亮点正是取消和调整了一批不合理罚款事项。另外还对部分罚款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增加不同的罚款档次,分类细化,并降低了部分罚款事项的起罚数额和罚款数额,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推动行政处罚更加公平公正。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上述国常会决定取消、调整一批罚款事项外,司法部还将加强源头治理,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拟从罚款的设定、规范、监督等角度,提出具体要求,细化制度规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