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多措并举夯实工业经济回稳基础、分业施策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分区施策促进各地区工业经济协同发展、分企施策持续提升企业活力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举措。
《通知》的总体目标是,确保2022年四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为2023年实现“开门稳”、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困难,提出5个方面稳增长重点工作举措,在需求侧着力拉消费、促投资、稳出口,畅通经济循环;在供给侧针对关键环节“卡脖子”、新增长点支撑不足等结构性制约,着力推进补链强链,加快培育新动能。
一是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有序推进制造业“十四五”相关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用好各类政策性工具,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投资,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出资力度。二是深挖市场潜能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深入推进消费品“三品”全国行系列活动,挖掘绿色消费、信息消费潜力。三是稳定工业产品出口。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加强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支持发展外贸新业态。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指导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实现稳产达产,加强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供应保障。五是持续壮大新动能,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同时,《通知》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从行业、地区、企业等方面共提出9项重点举措,明确稳增长主体责任和主攻方向。
在行业方面坚持分业施策,提出推动原材料行业提质增效、巩固装备制造业良好势头、促进消费品行业稳定恢复,不断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发挥各行业对工业稳增长的拉动作用。在区域方面坚持因地制宜,提出东部工业大省主动发挥稳经济关键支撑作用、中西部地区努力巩固较快增长态势、东北地区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形成新的增长极。在企业方面坚持分企施策,提出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特别是中央工业企业“顶梁柱”作用、加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强化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保障,大中小协同、内外资并重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夯实稳增长微观基础。
《通知》还明确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工业大省、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力争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为稳定全国工业经济挑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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