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今年6月,广州市白云区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以5个经济联社为试点,率先开展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并以试点为突破口推进全区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改革。本文探讨了广州市白云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和完善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对策措施。
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
——基于广州市白云区的调研分析
汤钦乐
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由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化而来,已经成为城市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社区建设、居民管理、经济发展、民生福利等大量职能,为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探讨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加强和完善其管理,探索联社改革和发展的对策措施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白云区作为全国的一个缩影,对其的研究,旨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对我国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与改革得出一些有益的经验与启示。
一、白云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及管理现状
1、改革概况。为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客观要求,白云区从2002年开始“村改居”改革试点工作。至2011年底,全区累计成立14个街道办事处和隶属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联社(转制公司)48个,经济社442个,资产总额高达132亿元,年收入约26.5亿元,为加速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管理现状与问题。一是转制社区管理体制。“村改居”后,转制社区基本沿用传统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一般设有党总支、联社社委会和居委会。二是联社、经济社内部管理机制。各联社制订了章程,对于关系联社的重大事务都通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或经联社党总支和社委会讨论表决等。三是联社与经济社之间的关系。在“村改居”的过程中,一般都把土地确权到联社,其他资产在联社与经济社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四是街道对联社的监督、管理。街道对联社、经济社的监督和管理由党政办、社会和经济事务科、纪律检查室三部门承担。
白云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效果差,造成资产流失;公共负担过重,收入渠道来源单一,后续发展能力不足;部分街道对联社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和约束;换届过于频密,部分街道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存在短期行为等等。
二、白云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虽然引入股份制机制进行改造,但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完善。许多联社基本上沿用传统的村、队管理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内部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从制度上留下漏洞,引起少数干部形成“内部人控制”和“权力寻租”现象。
2、社会管理和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完善。伴随着社会公众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迅速上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部分社员对政府的信任程度较低,不利于政府部门开展管理工作。
3、土地管理、经济组织等法律、政策不配套,宏观环境不善。部分联社股权固化后,一些“外嫁女”要求争取股份;在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促进经济资源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缺乏法律保障;集体所有土地远没有达到与国有土地一样的平等的权益;大多数联社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未办理规划用地、规划报建、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而无法进行产权登记的现实情况。
三、白云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在区一级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加强领导。各镇(街)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部分镇(街)设立工作专责组,将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个人。各经济联社(居)成立工作组,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2、增加投入,加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管。逐年增加一定的财政投入加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管。要制定社务(财务)公开的考核制度;形成对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监督抽检制度;完善街道集体经济的年报汇总统计制度;要求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持证上岗;逐步推进实现会计电算化;加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理财小组、监事会人员的专业培训。
3、突破原有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限制,营造有利于街道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相对稳定的政策法规环境。在原有选举的基础上,在选出来的委员中,挑选那些组织纪律性强、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委员任命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社长和副社长,并为其创造一个稳定的组织领导的环境。
4、街道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应该把监管的职能更多地赋予街道办事处,在街道搭建针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负责日常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起草相关的政策文件,联系上级主管部门。
5、创造有利于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增强自我积累的条件,完善其增强自我积累的体制机制。逐步提高公共财政承担的比例;防止为增加民望而盲目扩大分红和增加福利;逐步截断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等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联系。
6、鼓励条件成熟的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转制转型。鼓励条件成熟的街道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组建公司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在新项目的推进中采用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成立项目公司。
(作者单位: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