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等的保障力度。加大出口信贷支持力度,重点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意见》还要求,加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建设,深化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合作共建,鼓励支持加工贸易重点项目落地发展。加快培育认定新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加大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至2022年底,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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