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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发布时间:2013-02-19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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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上海市委党校黄文忠教授在本文中提出,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完善,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历史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有关资本、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是需要亟待探索的一个理论问题。

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黄文忠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及其人格化的特征范畴

1、资本人格化的基本范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作为基本范畴的资本,其人格化者是谁呢?作为人格化的范畴,必须具备下列特征:一是人格化中的“人”,只能是“一般人”中的一个部分,属于泛指,并非特指某个人;二是这部分“人”具有共性,代表基本经济关系,其言行即为该社会基本经济关系的形象反映;三是人格化的“人”是物的反映,是站在物后面的“人”。

2、不同阶级属性中资本人格化的共同特征。无论是无产阶级的经济学大师,还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大师,都不约而同地创造了资本的人格化范畴,并具有以下共同特征:一是姓商不姓资;二是资本的人格化范畴能够同时涵盖各种所有制的资本关系,体现市场上平等竞争的经济关系;三是只要在资本的人格化范畴前冠以某种性质定语,即可成为反映特定社会制度性质的人格化资本,如私人资本家、集体资本家、社会主义国家资本家等。

二、正确形成社会主义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1、不同所有制经济“资本家”具有同等的资本范畴。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学科建设来看,迄今在我国出版的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教材和专著中,普遍缺少一个经济范畴即资本家这样一个广义概念来涵盖各类不同所有者。著述者往往以国有经济作为研究分析对象,而把其他所有制经济加以舍掉。正是从平等竞争的需要出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需要引进“资本家”概念借以同资本范畴相对应。

2、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中的资本具有人格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应以何者作为人格化代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人格化的资本是否仅仅限于私营资本?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中的资本是否也有人格化的问题?理论和实践对前者是否定的,对后者是肯定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是多元所有制经济。资本市场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运用资本并活动于资本市场领域的人就是资本的化身,就是资本家。

三、社会主义国有资本家是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1、“红色资本家”的经济学内涵及现实意义。如果“资本家”概念可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资本”范畴的人格化代表,那末“红色资本家”就是社会主义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红色资本家”的名称可以引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并赋予新的涵义,作为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成为经济范畴。

2、正确认识“资本家”概念的属性中性化。如何看待“资本家”这一概念。第一,资本家是资本所有者,资本只是一种生产要素,并不是资本主义等价物。第二,马克思在使用“资本”范畴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时,确有“资本”和“资本家”双重含义。马克思考察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但社会主义的现实超出了马克思当年的天才猜测。中国社会主义已经选择了市场经济,因此也还需要资本、资本家的经济概念。第三,近年我国把各类企业的厂长经理、老板统称为企业家,但企业家只有在自然人业主制企业中才等同于老板或资本家。

3、“红色资本家”是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综上所诉,作为社会主义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国家(政府)就是社会主义国有资本家,即红色资本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种,把这个资本家同集体资本的资本家、股份合作制资本家、公有参股资本家等一起,共同组成红色资本家。把红色资本家和私营资本家、外资资本家一起进行理论抽象,概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家。这个理论抽象的资本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就成了资本的人格代表,国有资本的代表就是红色资本家。

(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中正确认定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在认定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的同时,认定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并非名词概念之争,而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1、有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建立需要借助于整套经济概念和范畴,其中包括最基本的范畴“资本”及其人格代表。

2、有助于在实践上处理好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明确“红色资本家”同企业之间的既合法又合理的关系,有助于维护企业权益,防止国资流失,杜绝从国资管理扯皮上滋生贪官污吏。

3、有助于纠正不确切的经济学流行用语,规范经济学语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进程中需要规范经济学语言,纠正某些不确切的经济学流行用语,其中包括对“资本家”“红色资本家”等概念赋予新的含义或在内涵上作出新的认定。

(黄文忠,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资深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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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发布时间:2013-02-19
来源:原创

   摘要:上海市委党校黄文忠教授在本文中提出,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完善,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历史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有关资本、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是需要亟待探索的一个理论问题。

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黄文忠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及其人格化的特征范畴

1、资本人格化的基本范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作为基本范畴的资本,其人格化者是谁呢?作为人格化的范畴,必须具备下列特征:一是人格化中的“人”,只能是“一般人”中的一个部分,属于泛指,并非特指某个人;二是这部分“人”具有共性,代表基本经济关系,其言行即为该社会基本经济关系的形象反映;三是人格化的“人”是物的反映,是站在物后面的“人”。

2、不同阶级属性中资本人格化的共同特征。无论是无产阶级的经济学大师,还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大师,都不约而同地创造了资本的人格化范畴,并具有以下共同特征:一是姓商不姓资;二是资本的人格化范畴能够同时涵盖各种所有制的资本关系,体现市场上平等竞争的经济关系;三是只要在资本的人格化范畴前冠以某种性质定语,即可成为反映特定社会制度性质的人格化资本,如私人资本家、集体资本家、社会主义国家资本家等。

二、正确形成社会主义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1、不同所有制经济“资本家”具有同等的资本范畴。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学科建设来看,迄今在我国出版的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教材和专著中,普遍缺少一个经济范畴即资本家这样一个广义概念来涵盖各类不同所有者。著述者往往以国有经济作为研究分析对象,而把其他所有制经济加以舍掉。正是从平等竞争的需要出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需要引进“资本家”概念借以同资本范畴相对应。

2、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中的资本具有人格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应以何者作为人格化代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人格化的资本是否仅仅限于私营资本?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中的资本是否也有人格化的问题?理论和实践对前者是否定的,对后者是肯定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是多元所有制经济。资本市场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运用资本并活动于资本市场领域的人就是资本的化身,就是资本家。

三、社会主义国有资本家是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1、“红色资本家”的经济学内涵及现实意义。如果“资本家”概念可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资本”范畴的人格化代表,那末“红色资本家”就是社会主义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红色资本家”的名称可以引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并赋予新的涵义,作为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成为经济范畴。

2、正确认识“资本家”概念的属性中性化。如何看待“资本家”这一概念。第一,资本家是资本所有者,资本只是一种生产要素,并不是资本主义等价物。第二,马克思在使用“资本”范畴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时,确有“资本”和“资本家”双重含义。马克思考察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但社会主义的现实超出了马克思当年的天才猜测。中国社会主义已经选择了市场经济,因此也还需要资本、资本家的经济概念。第三,近年我国把各类企业的厂长经理、老板统称为企业家,但企业家只有在自然人业主制企业中才等同于老板或资本家。

3、“红色资本家”是公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综上所诉,作为社会主义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国家(政府)就是社会主义国有资本家,即红色资本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种,把这个资本家同集体资本的资本家、股份合作制资本家、公有参股资本家等一起,共同组成红色资本家。把红色资本家和私营资本家、外资资本家一起进行理论抽象,概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家。这个理论抽象的资本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中就成了资本的人格代表,国有资本的代表就是红色资本家。

(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中正确认定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

在认定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的同时,认定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并非名词概念之争,而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1、有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建立需要借助于整套经济概念和范畴,其中包括最基本的范畴“资本”及其人格代表。

2、有助于在实践上处理好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明确“红色资本家”同企业之间的既合法又合理的关系,有助于维护企业权益,防止国资流失,杜绝从国资管理扯皮上滋生贪官污吏。

3、有助于纠正不确切的经济学流行用语,规范经济学语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进程中需要规范经济学语言,纠正某些不确切的经济学流行用语,其中包括对“资本家”“红色资本家”等概念赋予新的含义或在内涵上作出新的认定。

(黄文忠,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资深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