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从2017年开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并于7月中旬公布。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完成1.2亿张报表在线数据报送。同时,全国农村集体还有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资产总量庞大。全国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65.5亿亩,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占47.4%;非经营性资产3.4万亿元,占52.6%。集体所属全资企业超过1.1万家,资产总额1.1万亿元。
二是固定资产占比近半。固定资产为3.1万亿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三是资产高度集中在村级。村级资产4.9万亿元,占总资产的75.7%,村均816.4万元;乡镇、组级资产总额分别为0.7万亿元和0.9万亿元,分别占比11.2%和13.1%。
四是集体经济实现“强体壮身”。许多村将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经济合同,核销了一批债权债务,盘活了一批闲置资产,丰富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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