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河北省于2017年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8月,河北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部署。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
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河北围绕摸清集体家底、理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按照清产核资“六大步骤”,对乡镇、村、组“三级组织”的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三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并将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深做细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确保清产核资环节群众参与,清产核资结果群众认可。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清产核资,明晰了多年荒芜、闲置、被侵占、被遗忘资源的产权归属,通过荒山荒滩开发利用、土地流转、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全面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资产。
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河北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河北49321个村(组)全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核实、填制报表、数据录入、审核校验、汇总上报、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共清查账面资产2530.1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24.88亿元;清查资源总量23886万亩,其中农用地19365万亩、建设用地2582万亩、未利用地1939万亩。32788个村(组)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10月底,河北省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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