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确定2020年10月底前,全省整体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又一项重大改革。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河南省采取“试点推进、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实施路径推进,2015年开始先行试点,今年5月成为整省推进试点。截至9月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份合作制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等重点改革内容,完成比例分别达到61.7%、47.2%、47.8%;全省已经完成改革任务的村(居)达到30373个,占比47.8%。今年年底前,河南省60%以上行政村将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作为全国12个整省试点之一,下一步河南省如何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薛玉森表示,在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的同时,河南省将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分年度扶持5000个左右行政村进行示范带动。此外,还将研究出台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揽子政策,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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