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出,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省级国有金融机构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省级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省财政厅健全完善经营绩效考核制度,按年度对省级国有金融机构下达绩效指标并进行考核评价,综合反映资产营运水平和社会贡献。办法自
根据通知,该《办法》主要适用于江苏省财政厅直接管理的省级国有金融机构。江苏省财政厅采用委托方式管理的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由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参照该办法实施管理,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事项除外。
根据此前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实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省财政厅直接管理的省级国有金融机构有7家,分别是江苏银行、华泰证券、紫金财险、省再担保集团、省农村信用联社,省农担公司、金财公司;委托管理的有江苏信托等16家公司。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月,江苏银行、华泰证券等7家主要省级国有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52万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2512亿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12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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