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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今年底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发布时间:2018-08-28
来源:甘肃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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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全省脱贫攻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等12个厅局的有关负责人对脱贫攻坚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到2018年底,甘肃省7262个贫困村中的3594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本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20年,全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力争达到2万元以上,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展机制。

    为完成这一目标,下一步甘肃省将拓宽发展渠道,选择资产盘活型、资源开发型、为农服务型、项目带动型、多元合作型等多种模式,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全方位推进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引进、培育和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合作模式发展集体经济;且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此外,甘肃省还将加大光伏发电、乡村旅游、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投入,采取“千企帮千村”“村企结对”等方式引导企业通过资金扶持、项目帮扶和产业带动,利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入股企业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各级帮扶单位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多种途径,解决“空壳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对于既无可利用资源资产又无主体带动,产业基础薄弱的村,按照县级为主、省市补助的原则,确保每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有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加大税费优惠,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中,免征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工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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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今年底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发布时间:2018-08-28
来源:甘肃经济信息网

    近日,甘肃省全省脱贫攻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等12个厅局的有关负责人对脱贫攻坚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到2018年底,甘肃省7262个贫困村中的3594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本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20年,全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力争达到2万元以上,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展机制。

    为完成这一目标,下一步甘肃省将拓宽发展渠道,选择资产盘活型、资源开发型、为农服务型、项目带动型、多元合作型等多种模式,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全方位推进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引进、培育和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合作模式发展集体经济;且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此外,甘肃省还将加大光伏发电、乡村旅游、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投入,采取“千企帮千村”“村企结对”等方式引导企业通过资金扶持、项目帮扶和产业带动,利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入股企业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各级帮扶单位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多种途径,解决“空壳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对于既无可利用资源资产又无主体带动,产业基础薄弱的村,按照县级为主、省市补助的原则,确保每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有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加大税费优惠,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中,免征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工本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