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部门最新调查显示,目前,宁夏农村经济产业化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27.3万个,带动辐射农户数59.5万户。2017年,宁夏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达27.1亿元,较上年提高6.1%,社均收入44.7万元。可分配盈余4.6亿元,社均盈余7.6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每个社员可分配盈余1688元,较上年增加232元。
近年来,宁夏政府加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培育。将农业产业化等相关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倾斜。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贴息资金实现所有产业、联合体成员全覆盖,对联合体成员贷款贴息给予重点倾斜。对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给予以奖代补。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全面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设立内部担保基金,通过“财政资金+联合体资金+银行放大贷款”的模式,扩大联合体成员金融信贷需求。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开展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融资贷款保证保险等商业性保险。为当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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