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已成为近年来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17年,数字经济对我国GDP贡献率为55%,接近甚至超越了部分发达国家水平。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7.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3%。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动力之一是积极的政策引导。从近期出台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到《“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再到网络提速降费、大数据、分享经济、工业互联网、信息消费等一系列重大政策的推进实施,各地对数字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另一动力是基础设施和网络支撑能力大幅跃升。一方面,宽带网络普及持续推进,网络提速效果显著。2017年,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固定宽带接入用户数达34854万户,全年净增5133万户;4G用户总数达到9.97亿户,全年净增2.27亿户。另一方面,电信普遍服务深入推进。网络扶贫网络覆盖工程成效明显,2017年完成3.2万个行政村通光纤的任务部署,全国农村宽带用户达9377万户,同比增长25.8%。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与传统产业深入融合,为数字经济发展站上创新高地“换道超车”提供了新的机遇。根据有关机构测算,2017年我国大数据核心产业规模为234亿元,同比增长39%。大数据应用正在从互联网、电信、金融、交通、医疗等领域向传统领域拓展。我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海量数据采集、存储和处理等方面的能力跻身国际前列。 在信息技术领域,基础技术、通用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搭载“中国芯”的“神威?太湖之光”在全球超级计算机500强中位列榜首;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加快发展,“墨子号”量子卫星成功实现预定科学目标,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顺利贯通。2017年,我国创新指数在全球排名上升到第22位,是唯一进入前25名的中等收入国家,跻身全球创新领导者行列。
不过,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在新的数字经济发展浪潮中,产业链上的各方都要有安全意识,不能忽视新技术背后的网络安全问题。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考题。我国对数字经济的治理还需继续坚守三大原则: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线性思维、弹性平衡。未来,数字经济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将为我国中小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提供了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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