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近日发布消息,2018年我国将选择50个地市和个别省,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整市”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扩大,除了开展整省整市试点,此前的试点县也将增加到300个。在试点基础上,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后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早在2014年11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印发《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这29个集体产权制度权能试点到2017年已经结束。上述权能试点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奏曲。而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从2016年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开始,提出第一个阶段完成全面清产核资,第二个阶段用五年时间完成整个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所有事项。2016年《意见》的出台,实际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从目前的成效来看,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时机已经成熟。
农业部公开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大体上全国的村平均每个村是500万,东部地区的村有近千万元。到2015年底,全国已经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经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2015年当年就分红了411亿元。下一步,农业部将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来完成清产核资和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到户,建立起股份合作制的运行新机制。新机制建立以后,一个重要的目标是不断实现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另一个重要的目标,则是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指出,中国的农村制度改革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在改革进展加快的形势下,农村深化改革已经成为薄弱环节。现在要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小康、脱贫致富等问题,都要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以我国农村改革的下一步关键,就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尤其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三块地”改革。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1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