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江苏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完善营改增税收政策、规范中介和协会收费、减少省级涉企收费、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力度、加大引才奖补力度等方面明确了17条政策措施。
针对运输和建筑企业,由于进项抵扣不足、上缴税收不降反增的情况,《意见》要求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用足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特别在物流成本方面,鼓励集团化的物流企业合并缴纳增值税,支持物流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针对部分省级以上协会仍存在的要求企业提供赞助、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情况,《意见》明确了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的范围和治理重点。
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意见》进行了创新和突破,首创了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同时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范围从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扩大至30人以下的企业。对500人以上的企业,可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
针对去年发布的降成本意见中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工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细则的出台时间,加大减负政策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倾斜力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企业,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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