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山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今年山东省首次安排财政资金820万元,对首批76家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每个补助10至20万元,现资金已拨付到县。同时,这也是山东省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获得省财政资金扶持。
近年来,山东省民委以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以民族团结进步为根本任务,通过扶持一个合作社,巩固一个民族团结阵地的做法,探索出一条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增进民族团结的散居地区民族工作新路子,一大批由少数民族发起、以少数民族群众为主体,或依托民族村、民族企业、民品企业等成立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
据统计,目前山东省正式注册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60家,分布在除青岛以外的16个市69个县(市、区),入社农户2万多家,注册资金6.8亿元,经营项目涉及畜禽水产养殖、果蔬、粮食、苗木、中药材种植等多个领域,并逐步呈现出合作方式多样,合作规模、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兴办主体多元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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