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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落户晋江
发布时间:2017-06-30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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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福建省晋江市政府向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颁发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作为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标志着福建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犹如一张“营业执照”,联合社将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以此开展各种经济活动。此举对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作为集体资产管理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有了处置集体资产的权利。

  晋江市农业局有关人员表示,阳光社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度较快,各方条件较为成熟,因此全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落户于此。2016年,晋江被确定为福建省集体资产股份改制试点,建立起“政府、村社、专家、律师”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出台7份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依法依规、尊重群众、便于操作。

  据悉,阳光社区联合社将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经营原则和财务制度,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股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及福利,实现共同富裕。

  被推选为首届理事长的阳光社区党委书记王金聪表示,联合社将始终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同时优化提升,充分利用社区优势、特点和资源,突出引进新业态,整合新资源,提升新的竞争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确保股民收益,“未来,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将由联合社运营管理,而社区党委、居委会将回归社区,做好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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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落户晋江
发布时间:2017-06-30
来源:互联网

  6月29日,福建省晋江市政府向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颁发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作为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标志着福建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犹如一张“营业执照”,联合社将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以此开展各种经济活动。此举对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作为集体资产管理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有了处置集体资产的权利。

  晋江市农业局有关人员表示,阳光社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度较快,各方条件较为成熟,因此全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落户于此。2016年,晋江被确定为福建省集体资产股份改制试点,建立起“政府、村社、专家、律师”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出台7份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依法依规、尊重群众、便于操作。

  据悉,阳光社区联合社将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经营原则和财务制度,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股东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及福利,实现共同富裕。

  被推选为首届理事长的阳光社区党委书记王金聪表示,联合社将始终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同时优化提升,充分利用社区优势、特点和资源,突出引进新业态,整合新资源,提升新的竞争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确保股民收益,“未来,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将由联合社运营管理,而社区党委、居委会将回归社区,做好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