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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新政为企业创新提供土壤
发布时间:2012-08-27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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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科技创新大会在世博中心举行。上海市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和科技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王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市委副书记殷一璀主持会议。冯国勤、徐麟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的新政策将有助培育适宜科技创新创业的土壤。

《实施意见》指出,将在上海实施企业加速创新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方法研究、应用和推广,有效提升创新能级和创新效率。到2015年,培育600家左右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编制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图,加快建立自主技术体系。与此同时,实施企业创新管理人才培养工程,今后将增设企业创新奖,奖励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实施意见》规定,市国资监管部门每年安排不低于30%的国资收益,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活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型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左右。加大技术创新指标在企业集团董事会任期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对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和重要技术骨干,可延长任期。将综合运用研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激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张江示范区股权激励、人才特区、科技金融、财税改革、管理创新等的先行先试,其中股权激励试点是先行先试中的亮点——在国有企业中,科技人员有望将自己的劳动成果折价入股,获得奖励分红。《意见》提出,争取5年内有300家左右科技企业上市或挂牌。推动商业银行建立科技支行,进一步整合集聚科技金融类产品。

《实施意见》强调,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优势,对接企业需求,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完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兼薪或自主创业,鼓励通过协商方式,提高职务成果收益对个人的分配比例,可突破以往限定的30%。高校可保留3%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骨干教师到企业工作的,允许保留人事聘用关系和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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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新政为企业创新提供土壤
发布时间:2012-08-27
来源:《文汇报》

日前,上海市科技创新大会在世博中心举行。上海市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和科技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王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市委副书记殷一璀主持会议。冯国勤、徐麟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的新政策将有助培育适宜科技创新创业的土壤。

《实施意见》指出,将在上海实施企业加速创新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方法研究、应用和推广,有效提升创新能级和创新效率。到2015年,培育600家左右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编制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图,加快建立自主技术体系。与此同时,实施企业创新管理人才培养工程,今后将增设企业创新奖,奖励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实施意见》规定,市国资监管部门每年安排不低于30%的国资收益,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活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型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左右。加大技术创新指标在企业集团董事会任期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对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和重要技术骨干,可延长任期。将综合运用研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激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张江示范区股权激励、人才特区、科技金融、财税改革、管理创新等的先行先试,其中股权激励试点是先行先试中的亮点——在国有企业中,科技人员有望将自己的劳动成果折价入股,获得奖励分红。《意见》提出,争取5年内有300家左右科技企业上市或挂牌。推动商业银行建立科技支行,进一步整合集聚科技金融类产品。

《实施意见》强调,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优势,对接企业需求,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完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兼薪或自主创业,鼓励通过协商方式,提高职务成果收益对个人的分配比例,可突破以往限定的30%。高校可保留3%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骨干教师到企业工作的,允许保留人事聘用关系和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