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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法人 可保障农民权益
发布时间:2017-03-16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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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草案中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内容备受关注。39日上午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表示目前法律中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外其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还没有一个法人地位民法总则草案专门设一节做了规定一次性解决了他们的法人地位问题。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有什么意义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村干部、官员、企业家、三农专家及律师等如是说

为何需要法人地位无法人地位“通行证”

  去年底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在《民法总则(草案)》座谈会上表示虽然《宪法》等有关法律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但我国规范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少之又少导致集体经济发展的顶层法律制度严重缺失包括:集体经济管理主体法律缺失集体资产产权管理缺乏法律依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管理法律缺失虽然《宪法》、《土地管理法》等均有提及集体经济组织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几乎是空白的导致国家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缺少法律依据。一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后经由折股量化改造而成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登记困惑和身份认同尴尬没有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通行证”。这些都不利于切实维护好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当前由于缺乏法人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取得经营资格限制了其自主经营活动。比如不能在工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资格不能独立开展经营业务不能在银行开账号更不能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也没有在税务部门申请购买税票的资格。而不少地区村民委员会代行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权力造成政经不分也弱化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功能。

  多年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问题。2015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2016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公开撰文表示全国有24.8万个村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宪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但在民法通则中没有法律人格这给这三类农村经济组织的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带来不便影响其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赵东花也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身份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由此造成了农民权益受侵害事件屡有发生最突出的是农村妇女土地的权益问题。

法人地位有何用实现“政经分离”

  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表示如果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他认为这是佛山南海探索的“政经分离”的进一步体现。邓伟根表示按照《公司法》等规定不少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完整的市场主体属于“四不像”自治组织介入了经济组织的运作。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将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按照市场的机制释放出巨大的动能。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认为如果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市场中发挥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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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法人 可保障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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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草案中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内容备受关注。39日上午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表示目前法律中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外其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还没有一个法人地位民法总则草案专门设一节做了规定一次性解决了他们的法人地位问题。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有什么意义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村干部、官员、企业家、三农专家及律师等如是说

为何需要法人地位无法人地位“通行证”

  去年底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在《民法总则(草案)》座谈会上表示虽然《宪法》等有关法律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但我国规范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少之又少导致集体经济发展的顶层法律制度严重缺失包括:集体经济管理主体法律缺失集体资产产权管理缺乏法律依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管理法律缺失虽然《宪法》、《土地管理法》等均有提及集体经济组织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几乎是空白的导致国家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缺少法律依据。一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后经由折股量化改造而成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登记困惑和身份认同尴尬没有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通行证”。这些都不利于切实维护好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当前由于缺乏法人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取得经营资格限制了其自主经营活动。比如不能在工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资格不能独立开展经营业务不能在银行开账号更不能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也没有在税务部门申请购买税票的资格。而不少地区村民委员会代行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权力造成政经不分也弱化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功能。

  多年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问题。2015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2016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公开撰文表示全国有24.8万个村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宪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但在民法通则中没有法律人格这给这三类农村经济组织的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带来不便影响其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赵东花也表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身份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由此造成了农民权益受侵害事件屡有发生最突出的是农村妇女土地的权益问题。

法人地位有何用实现“政经分离”

  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表示如果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他认为这是佛山南海探索的“政经分离”的进一步体现。邓伟根表示按照《公司法》等规定不少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完整的市场主体属于“四不像”自治组织介入了经济组织的运作。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将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按照市场的机制释放出巨大的动能。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认为如果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市场中发挥主体作用